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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寇与海防:明代山东都司、沿海卫所与巡检司

倭寇与海防:明代山东都司、沿海卫所与巡检司

马光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早自元至元年间,山东沿海已多有倭寇侵扰。明洪武、永乐时期,山东沿海的倭寇不减反增,活动更加频繁。倭寇抢财劫粮,掠人伤民,不但给沿海居民造成了极大困扰,也对中国与日本、朝鲜的外交、军事、经贸活动有着深远影响。为防御倭寇,山东沿海遍设都司卫所与巡检司,海防力量得了加强。山东海防体系的布局,除大体遵循全国规制外,也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为我们了解明代地方军事制度具体实施情况提供了一个典型实例。

关键词:山东 倭寇 元明海防 沿海卫所 巡检司

原载:《海洋史研究》第九辑(2016年),第282-325页,凡4.2万字。

说明:因原稿较长,发表时删减了一些内容,另有一篇专门考证山东沿海卫所建置时间的小文,属姊妹篇,待发表后再行公开。引用时,请以正式发表的PDF文档为准。

一、引言

元末明初,山东地区频遭倭寇侵掠,沿海居民多受其扰,苦不堪言。倭患不但对山东的军事、经济和社会有着重要影响,而且对明朝与日本、朝鲜的外交、军事、经贸活动亦有着深远影响。

从研究区域上看,嘉靖大倭患主要发生在南方沿海,因而学者们对粤、闽、江浙等地的倭患非常重视,但却忽略了北方沿海的倭患情况。然而,事实上明初山东沿海的倭患非常严重,以至于明太祖在继位之初,第二次派遣使者去日本时,在国书中就明确提及山东的严重倭患,要求日本政府予以配合镇压倭寇。明代山东哪些地区遭遇了怎样的倭患?沿海又是如何应对倭寇来袭的?山东海防体系有哪些特殊性?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研究材料上看,学术界对于中国的文献资料,比如官方史书、奏折、文集、宫中档等使用的频率较高,然而对于现存于韩国、日本等地的文献却缺乏相应的重视。除了以上传统文献资料外,我们还应当重视对碑铭、家谱、地方志、出土文物(沉船、瓷器、铜钱、官印、武器等)、遗址(城墙、墩堡)以及遗俗等资料的发掘、整理和利用。在一些悬而未决的历史谜团上,这些资料往往能给我们提供意想不到的切入点。比如,利用官印我们可以准确判断一些卫所的设置年代;方志中对于卫所设置情况有着详细的记载,据此可以补充《明实录》、《筹海图编》等书中记载的不足。通过研读地方志,我们发现各地的卫所设置并不像《明会典》、《明史》等书中记载的那样整齐划一,而是在兵力配置、驻军地点具有较大的变通性和灵活性;利用家谱,我们可以追寻军户的来源和当地村落乡镇的形成过程等。

目前学术界对山东的倭患问题已有一些成果问世,但在相关问题的研究上仍存在不足之处。[1]鉴于此,本文在广泛利用中、日、韩等地文献的基础之上,结合新近的文物考古发现,将元明山东倭患问题置于东北亚海域的大背景下,首先对明代山东所遭受的历次倭患做一个详细统计,其次对倭寇的来源与构成、被虏人、倭船等问题进行探讨,最后对山东的海防布局,如都司卫所、备倭都司、海防三营、巡察海道、巡检司等进行细致梳理。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批评指教。

二、山东沿海的倭寇活动

山东半岛三面环海,拥有长达约2500公里的漫长海岸线。漫长的海岸线及其东突入海的地理环境使得山东的海防极为困难,极易成为倭寇袭击的对象。在明朝山东六府中,登州、莱州、济南和青州四府辖有临海区域。诚如《读史方舆纪要》所言:

山东自兖州、东昌而外,其当大海一面之险者,济南东北境也;当两面之险者,青州府北及府东南境也;当三面之险者,登、莱二府之东、南、北皆以海为境也。[2]

明代山东沿海地区的几个州县具体分布如下:登州府有招远、黄县、蓬莱、福山、莱阳、宁海州、文登七个州县临海,莱州府有潍县、昌邑、掖县、即墨、胶州五个州县临海,济南府有海丰(今无棣)、沾化、滨州、利津、蒲台五个州县临海,青州府有乐安、寿光、诸城、日照四个县临海。[3]

元末明初山东之所以首当其冲,也与其地处中国与日本、朝鲜的交通要道密切相关。隋与唐初,由于交通条件所限制,日本到中国的“遣隋使”或“遣唐使”多由北路进入中国,即先经过朝鲜半岛,然后再沿着朝鲜半岛西海岸北上,到辽东半岛后再横渡渤海到达山东登州一带登陆。日本遣唐使出发的港口是难波的三津浦(今大阪),然后沿濑户内海西下到达筑紫后的大津浦(今博德)靠岸,再经过壹歧、对马航行到朝鲜半岛南部,然后直渡黄海,或沿半岛西海岸北上,到辽东半岛后渡过渤海在山东半岛的登州等地登陆。[4]明人郑若曾称“宋以前,日本入贡,自新罗以趋山东。今若入寇,必由此路”。[5]由此可见,山东是中国与日本、朝鲜来往的传统交通要道。元末明初壹岐岛、对马岛又是倭寇盘踞的巢穴,对于倭寇而言,从日本出发,轻易就能渡海到朝鲜半岛,然后再渡海到山东等地登陆,转掠中国沿海。此条路线在当时航海条件下无疑是安全度最高、成本最低的选择,故山东成了首当其冲之地。

(一)元代山东倭患

据目前所见资料,倭寇侵扰山东最早可追溯到元朝。据《湖南宪副赵公神道碑》记载,至元年间(1335–1340),赵天纲曾奏称“山东傍海诸郡,奸盗潜通岛夷,叵测上下,数千里无防察之备,请置万户府益都,出甲兵、楼橹以制其要害,凡七十二处。”[6]可知,山东沿海的奸盗之人与倭寇相互勾结,濒海之地颇受其害。这是目前所见到的有关山东倭寇活动的较早记录。

从至正十八年(1358)开始,倭寇又开始“连寇濒海郡县”。是年,倭寇进攻辽东的金复州等地,纽的该奏请朝廷派人“往赏赉而抚安之”。[7]二十三年(1363)八月丁酉,倭寇又侵掠蓬州,守将刘暹奋勇抵抗,大败倭寇,“至是海隅遂安”。[8]然而,沿海并没有像《元史》所记载的那样转而变得安定,事实上倭寇活动仍在继续。据宋濂(1310–1381)《元故秘书少监揭君墓碑》记载,揭汯(1304–1373)曾在北方沿海遭遇倭寇:

时淮浙乱道不通,留家四明之慈溪,挟子枢浮海而北,过黑水,抵铁山,卒遇倭寇。同行多被害,君脱走,趋辽东,转之山东。[9]

结合碑文上下文可推知,此次倭寇事件应发生在1362–1368年之间,地点在渤海湾的铁山。揭汯去世于洪武六年二月,碑铭应在此后不久所作。碑铭中言“同行多被害”,可见揭汯此行尚有其他同行者。同行者的详情我们可以在元末明初文学家戴良所作的《袁廷玉传》中找到:

南台中丞月鲁不花公治书,胡公均,兵部郎中掲公汯,将赴北,会于上虞,廷玉曰:“月公肤似凝脂,目如点漆,聡睿而文官二品。今秋有中台之命,然不宜徃。徃则不祥。”公问为何,廷玉曰:“面有紫赤气,如玉印纹。玉印除,拜象也。然紫赤火色岂宜徃水位?胡公鼻梁耸,得阴贵助,司空杨州分野,红气润泽,六八日内除南方台聀。掲公骨气巉岩,举动端悫,馆阁器也,但神庭金柜黒气如弓,此去大不利,縦有羙擢而到任难矣。月泛海而北,果为倭宼所害,妻妾皆被虏。胡拜侍御史,开台于闽,掲与倭宼之难脱身,赴北授秘书少监,未任而国事去。[10]

戴良(1317–1383),字叔能, 浙江浦江人,以其家世居浦江九灵山下,故自号九灵山人,晚居四明,又号嚣嚣生,复号云林。[11]从中顺大夫秘书少监揭汯给《九灵山房集》[12]所作的序言可以看出,该书原稿至迟在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就已经完成。[13]那么,这是否也意味着《袁廷玉传》这一篇章也是在1365年就已经完成了呢?由于文中并没有直接提及写作时间,故我们只能从文中所记内容推测。该文传主袁珙(1335–1410),字廷玉,以字行,号柳庄居士,鄞县(今宁波)人,知名相师。[14]文中记载袁珙曾为程徐看相,后程徐官至吏部侍郎,但未言具体任职时间。查《明史》知,程徐被授予吏部侍郎是在洪武二年。[15]所以,此文不会早于洪武二年,应是洪武初年所作。

戴良文中虽记有同行者姓名,但是同样未言明倭寇发生的具体时间。我们只能根据同行者遇害的时间来推断之。同行者中的月鲁不花,字彦明,号芝轩,蒙古逊都思氏。元顺帝元统元年(1333),登进士第。乌斯道在《送逊都月公赴山南廉访使序》中提到“至正二十六年夏五月,诏逊都月公为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使”,故月鲁不花应在当年启程,不料途中遇害。[16]通过考证,萧启庆教授也同样认为月鲁不花死于1366年。[17]《元史》对月鲁不花一行遭遇倭寇杀害一事记载颇详:

俄改山南道廉访使,浮海北而往,道阻,还抵铁山,遇倭贼船甚众,乃挟同舟人力战拒之,倭贼绐言投降,弗纳。于是贼即登舟攫月鲁不花令拜伏,月鲁不花骂曰:“吾朝廷重臣,宁为贼拜邪。”遂遇害。当遇害时,麾家奴那海刺杀首贼。次子枢密院判官老安、侄百家奴扞敌,亦死之。同舟死事者八十余人。事闻,朝廷赠摅忠宣武正宪徇义功臣、银青荣禄大夫、辽阳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上柱国,谥忠肃。[18]

综合以上资料可知,1366年月鲁不花、胡均、揭汯等一行在渤海湾铁山附近遭遇倭寇,众人遂顽强抵抗,但却不敌,致使月鲁不花及其妻妾、儿子等80余人都被杀害,胡均、揭汯等人幸免于难,得以逃脱。被害人之多,令人震惊,足见倭寇人数之多、活动之猖獗。

(二)明代山东倭患

明朝成立之后,倭寇并没有停息,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国沿海的山东、浙江、广东、福建、辽东等地是倭寇侵掠的重灾区。山东沿海倭患,尤以洪武、永乐两朝最为严重。

表格 1 明代倭寇侵犯中国沿海次数表[19]

年代

1368–14021403–14241425–15511552–15661567–1644
次数46274125937

洪武元年,“是时,倭寇出没海岛中,乘间辄傅岸剽掠,沿海居民患苦之。”[20]洪武二年(1369)正月,“倭人入寇山东滨海郡县,掠居民男女而去。” [21]洪武二年(1369)四月:

戊子,升太仓卫指挥佥事翁德为指挥副使。先是,倭寇出没海岛中,数侵掠苏州、崇明,杀伤居民,夺财货,沿海之地皆患之。德时守太仓,率官军出海捕之,遂败其众,获倭寇九十二人,得其兵器、海艘。奏至,诏以德有功,故升之……仍命德领兵往捕未尽倭寇。[22]

苏伯衡在《王铭传》中记载翁德等人在海门县之上帮遭遇倭寇,“及其未阵,麾众冲击之,所杀不可胜计,生获数百人以献”。[23]二者所记史实略同,只是苏伯衡言“生获数百人”似乎多有夸张。

洪武三年五月,倭寇掠温州中界、永嘉、青岐、东鹿等地,山、辽、闽、浙等处咸设备倭重臣。[24]六月,倭寇侵掠山东,转掠温、台、明州傍海之民,又寇福建沿海郡县。福州卫出兵捕之,获倭船一十三艘,擒三百余人。[25]洪武四年六月,倭寇侵犯胶州,劫掠沿海人民。[26]洪武六年三月,令指挥使于显为总兵官出海巡倭,倭寇进犯莱、登等地。[27]七月,倭寇侵犯即墨、诸城、莱阳等县,沿海居民多被杀掠,诏近海诸卫分兵讨捕之。[28]由此可见,洪武初期,山东沿海几乎每年都遭遇倭寇的侵掠,可谓倭寇掠夺的频繁期。这一时期,山东所遭遇到的倭患应明显比其它地区严重,以至于洪武二年明太祖在给日本的第二份诏书中就特别提出山东倭患严重,要求日本禁倭。[29]洪武七年之后,终至永乐初,除了洪武二十二年(1389)和三十一年(1398)有倭寇侵扰记录之外,其余年份均未见有记载,表明这一时期倭寇已暂时平息。同时,沿海其它地区的倭寇活动也相对平息。[30]

永乐年间,山东遭遇倭寇侵犯的次数虽然不多,但有时规模较大,造成的危害异常严重。例如,永乐六年,倭寇成山卫,掠白峰头寨、罗山寨,登大嵩卫之草岛嘴;又犯鳌山卫之羊山寨、于家庄寨,百户王辅、李茂被杀;不踰月,倭寇又进犯桃花闸寨,郡城、沙门岛一带被倭寇抄略殆尽,百户周盘被杀。[31]倭寇袭破宁海卫,杀掠甚惨,而指挥赵铭等守将却畏葸不前,剿倭不力,之后又虚报杀获贼数,欺诳朝廷。为此,永乐帝龙颜大怒,遂将多位守将官分尸示众,以儆效尤。同时规定守海官员人等常操练军士,葺理战船,于紧閛岛坞湾泊遇有贼船到来,不许四散调开,或三五十只,或百十只成综一处驾驶,倂力攻取擒倭。[32]十二月,永乐帝命安远伯柳升、平江伯陈瑄率舟师沿海捕倭。[33]永乐七年三月壬申,柳升奏率兵至青州海中灵山,遇倭贼,交战,贼大败,斩及溺死者无算,遂夜遁。即同陈瑄追至金州白山岛等处,浙江定海卫百户唐鉴等亦追至东洋朝鲜国义州界,悉无所见。上勅升等还师。[34]

对于这次大倭患,朝鲜方面的资料也有相关记载相呼应。永乐七年三月:

庆尚道水军佥节制使金乙两捕倭舩二只,兵马都节制使尹子当尽杀之。倭船二只至庆尚道国正岛,乙两捕之。倭自言非为寇也,为贸易而来。乃出宗贞茂所给行状二张,真伪难明。子当羁置之,驰启曰:“所获倭二十人,舩中所载,皆是中国之物,且有大明靖海卫印信,实是贼倭,势必亡去,请悉戮之。”上曰:“待辨商舩贼船,然后区处。”命未至,倭人果乘间逃去,捕获尽诛之。上闻之曰:“皇帝曾有命曰:‘倭人寇中国边疆,还向朝鲜,可预备捕捉。’今将所取兵器,献于天子可也。”大臣以为:“中国若曰:‘倭奴亦尔所恶也。我遣舟师以攻之,汝其助之’,则其将何以?”议遂寝。[35]

可见,这批倭寇在扰掠山东沿海之后,由于被柳升等人追捕,逃到了朝鲜庆尚道国正岛。在被朝鲜水军发现之后,他们谎称是从事正常贸易的商人,但是他们所掠夺走的中国货物和靖海卫印信却暴露了他们的真实身份,最终这批倭寇被捕获处死。

在随后的近一个半世纪内,山东沿海除了在正统五年(1440)和正德十年(1506)发生过倭寇侵袭事件外,其它年份均无相关记录,这一时期的山东可谓安享太平。然而,正德十年的这次倭寇事件十分严重,据载当时“倭舟至以千计”侵袭沙门岛及大竹、龟矶诸岛,火光彻南岸,以致郡城戒严。[36]

1540–1566年间,中国沿海大约有267次倭寇侵袭事件,[37]而山东地区在此期间仅约有8次,[38]故相比东南沿海的大倭患而言,山东倭患并不为重。正是因为此,驻守山东的官兵常被调去支援东南沿海靖倭。例如,嘉靖三十三年(1554)山东民枪手六千人被征募到嘉定等地抗倭,[39]三十五年(1556)山东与河南等地的八个卫被调往南京护城。[40]

明代山东所遭受的严重倭患与备倭详情可以参考附录一。

三、倭寇来源、构成与航海技术

明初倭寇主要是以对马岛、壹歧岛、平户岛等地的日本人为主,朝鲜史籍常称之为“三岛倭寇”。[41]明中后期,倭寇来源更加广泛。据《日本图纂》记载,侵扰中国的倭寇一向多以萨摩、肥后、长门三州之人居多,其次则大隅、筑前、筑后、博德、日向、萨摩、津州、纪伊、种岛,而丰前、丰后、和泉之人因与萨摩通商也有时随之附行而来。日本之民有贫有富,有淑有慝。“富而淑者,或登贡船而来,或因商舶而来;凡在寇船,率皆贫与为恶者也”。[42]囿于当时的航海技术,普通民众渡海远航来犯中国多有困难,故其背后必有领导与组织者。大内氏便是组织者之一。大内氏控制着周防、长门、安艺、石见、丰前、筑前等地,有时以和平贡使的身份与明朝贸易,有时则摇身一变转为海寇,从事贡使、倭寇的双面活动,并以此而成巨富。[43]大内弘世(1325–1380)在京都期间,曾以数万贯钱币及新得到的中国货物分赠奉行、评定众等官员。大内义兴(1477–1528)则不时捐款给日本朝廷。[44]

从日本到中国去的倭船,一般由五岛或萨摩等地出发,渡海至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区域。倭寇所侵犯的区域与季风密切相关:

若其入寇,则随风所之。……若在大洋而风歘东南也,则犯淮扬,犯登莱(过步州洋乱沙,入盐城口则犯淮安,入庙湾港,则犯扬州,再越北犯登莱);若在五岛开洋,而南风方猛,则趋辽阳、趋天津。大抵倭船之来,恒在清明之后,前乎此,风候不常。届期方有东北风多日而不变也。过五月风自南来,倭不利于行矣。重阳后风亦有东北者。过十月风自西北来,亦非倭所利矣。防春者以三、四、五月为大汛,九、十月为小汛。其停桡之处,剏焚之权若倭得而主之,而其帆樯所向一视乎风,实有天意存乎,其间倭不得而主之也。[45]

由此可见,倭寇渡海多以清明前后和重阳后来犯,常乘东南风或南风渡至北方沿海地区,如山东、辽东等地。根据倭寇来犯的规律,明朝政府因时制宜,以三至五月为防倭大汛,九、十月为小汛。嘉靖时期,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可以借通过调整帆的角度来借风行驶,故风向对于航行的影响大大减小。倭寇随时都有可能来犯,这无疑需要海防官兵全天候保持高度警戒状态。[46]

倭寇所使用的日本船只多与中国船只不同。日本船常用大木取方,相思合缝,不用麻筋桐油,只用短水草来塞罅漏而已。据《海东诸国纪》记载,日本船铁钉的详细体制如下:

表格 2 日本造船铁钉使用规制表[47]

船型铁钉类型长度重量
大船大钉八寸二斤
中钉六寸一斤十四两
小钉五寸十一两
巨末钉六寸二斤七两
中船大钉七寸七分一斤十四两
中钉五寸七分一斤七两五钱
小钉四寸七分九两
巨末钉五寸七分二斤五两
小船大钉六寸五分一斤十两
中钉五寸一斤三两
小钉四寸七两
巨末钉五寸二斤

 

日本造船用钉颇多且规制颇细,然而,日本对马岛等地缺乏铁器,其造船所需要的铁片和铁板往往需要从朝鲜获得。[48]日本船“大者容三百人,中者一二百人,小者四五十人、七八十人”。[49]相比广船和福船而言,日本船显得狭小,遇到中国巨舰难于仰攻,苦于犁沉。日本船常为平底,不能破浪,其布帆悬于桅之正中,不似中国之偏桅帆常活,若遇无风、逆风,皆倒桅荡橹,不能转戗,故只能在顺风下航行,其到中国常需月余。[50]日本造船费工甚多,费财甚巨,实属不易,而中国的漳木价格低廉,故日本常藉助漳人来造海船。藉助这些中国船,倭寇来中国大为便利。[51]

倭寇渡海时必须携带淡水与干粮,干粮尚易解决,而淡水则不宜补充。据《日本图纂》载日本来中国渡海时每人带水三四百斤,约八百碗。毎日用水六碗,极其爱惜。[52]若按此记载,则所带淡水似乎可用百余日,但是这些淡水数日之后便会变质不能饮用,故需要沿途不断补充淡水。倭寇横渡东海来华时,洋山等处是其取水的首先点。现代地图上所绘的洋山是以大洋山、小洋山为中心的群岛,岛上有一淡水池,为倭寇、日本使者与明朝水军的重要取水之地。[53]如果淡水用尽,或遇不到可取淡水之地,倭寇则“则必煮海,若烧酒法取气水而用之”。船上又是如何获得火种呢?《日本一鉴》记载了船上的三种取火方式:

使船行洋,必带火石。火石以击火,或预锅煤,或预草纸而引之。又用干竹取火之法,以竹二片,一中断濠,一急锯之,俟其火发,用煤引也。用干硬之木以为钻用,绳急牵钻杉木,火发煤引,惟桑钻桑取,火易得。[54]

正是因为船上带有火石,所以才有可能煮海水而得蒸汽水引用。据传倭寇还有一秘法来延长淡水的保质期,即将泉水煮沸后置之缸缶,这样能比普通淡水保存的时间稍长,但是即使采用这种办法淡水保质期也超不过半个月。[55]

倭寇活动多受饥荒影响,故粮食是其重要抢掠目标。[56]除粮食外,一些日本稀缺的商品也是其抢掠目标。《日本图纂》详细记载了各种“倭好”:丝、丝绵、布、绵紬、锦绣、红线、水银、药材、针、铁练、铁锅、磁器、古文钱、古名画、古名字、古书、药材、毡毯、马背毡、粉、小食箩、漆器、醋等。这些商品在日本较为稀缺且市场需求量大,故其价甚昂。例如,丝在中国每百斤值银五六十两,运到日本之后价格可能高达原来十倍。[57]这些贵重商品既是日本商人的贸易品,也是倭寇的抢掠对象。倭寇对于沿海的侵犯,不但掠夺粮食和货物,同时也掠夺普通百姓和士兵。早在倭寇最初侵犯朝鲜半岛的1226年就已经有倭寇掠夺人口的记录了。[58]至迟在元末,倭寇就已经开始在中国掠夺人口了。1420年,朝鲜使者宋希璟出使日本,四月他在日本见到一个被俘虏到日本的中国人魏天:

魏天,中国人,小时被虏,来于日本,后归于我国,为奴于李子安先生家,又随回礼使还来日本。江南使适来见之,以为中国人,夺归江南。帝见而还送日本为通事。天娶妻,生二女。又见爱于前王,有钱财而居,年过七十。闻朝鲜回而礼使来,喜之,持酒出迎于冬至寺也。能解我言,与我语如旧识。[59]

魏天小时候被倭寇掳到日本后被卖作奴隶,之后又被送到日本当通事。魏天凭借自己的才能,颇得赏识,因此积聚了不少钱财,得以在日本娶妻生子,生活颇为安乐。宋希璟见到他时,他已经“年过七十”。据此推断,魏天出生于1350年前后,应该是在1350年代被虏到日本。除魏天外,元朝时期也多有他人被倭寇俘虏。上面我们已提及,1366年月鲁不花在渤海湾铁山附近被害,而他的妻妾则多被倭寇俘虏。[60]

《明太祖实录》中也有被虏人相关的记录。洪武三年(1370)三月,明太祖遣莱州府同知赵秩至日本,怀良王随后派遣使臣,于次年十月到京城,日本使臣“进表笺,贡马及方物”的同时“又送至明州、台州被虏男女七十余口。”[61]由此可知,洪武四年之前倭寇就曾在沿海地区掠夺不少中国人到日本。

绝大部分的被虏人都被当做奴隶卖到了日本、琉球、澳门、印度,甚至远至欧洲,在异国他乡没有人身自由,过着异常悲惨的生活。被虏人常被迫“剃发,从其衣号,与贼无异”,“开塘而结舌,莫辨其非倭,故归路绝”,若逃跑的话,可能“反为州县所杀”,故最后只能被迫加入倭寇的抢掠行动中去。[62]有的被虏人被卖到寺院作僧人,或被迫耕地做体力活,还有一些被虏人在日本经商娶妻生子。[63]被虏人当中还有不少的妇女,其处境则更为悲惨,“妇人昼则缲茧,夜则聚而淫之”,[64]“每掳妇女夜必酒色酣睡”,[65]不仅要辛苦劳作,还饱受倭寇蹂躏。

当然,也有一些比较幸运的被虏人,他们有的被赎回到中国,有的被作为外交筹码由日本或韩国政府送还给中国,有的还被委以外交重任,随日本使团回国,得以和家人团圆。但是,对于绝大部份的被虏人而言,一旦被虏就意味着终生不能再回中国,只能在异国他乡艰难度过余生。[66]

四、山东沿海都司卫所与巡检司

从整体防御情况来看,洪武初期明朝多实行消极防倭措施,山东沿海设置的军事防御工事少之又少,并不足以用来抵御倭寇。倭寇来犯之时,地方官兵只能匆忙抵抗,因此造成了不少的人员伤亡。直到洪武十九年(1386)十月,林贤与胡惟庸通倭事发,明太祖彻底放弃了“倭寇外交”,不再对日本抱有任何幻想,才转而采取了积极的防御措施来加强东南沿海的军事力量。

较之东南沿海而言,山东的海防建设初期并没有受到重视。洪武十年之前,山东沿海仅有四个沿海卫,且之后二十年间基本上基本没有大的变动。直到洪武三十一年,明太祖才认识到山东海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于是便下令在沿海一口气增设了七个卫和两个守御千户所,大大增强了山东海防力量。卫所设置之后,彼此之间缺乏配合。为了统一调度沿海各卫所,加强及动作战能力,永乐、宣德年间山东又增置了备倭都司和海防三营,这就基本奠定了明代山东海防的基本格局。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又多在要地设有巡检司,与沿海卫所相互配合,相得益彰。

明朝地方政权实行都司、布政司和按察司共同管辖、相互制约的“三司”制度。为防止武将专权,明朝又派有文官监督和制约武官。初期,这些文官多为临时差遣性质,后期则渐成定制。山东沿海则设有巡察海道副使、巡察兵备道等文官来监督和制约沿海卫所武将,他们与卫所武将共同构成了沿海军事力量的指挥者和管辖者。

(一)明代都司卫所制度

在讨论山东都司卫所的建置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简述一下明代的都司卫所制度。卫所制度是明代中前期军事制度的主体与重要形式。明朝“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67]卫、所又多设置在要害之地,“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68]卫所编制及其职官称谓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元代甚至更早。元代的侍卫亲军是以卫为编制的,千户就是蒙古军的基本军事单位,以十户——百户——千户——万户的十进制方法编制。

明朝的卫所制度显然是朱元璋在元朝军事制度的基础之上结合自己的军事经验和实际需要加以改造而成的。[69]朱元璋初掌军权时,军伍编制较为混乱。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称吴王后,决定用卫所制来编组军队。当年四月,鉴于“招徕降附,凡将校至者皆仍旧官,而名称不同”,决定“立部伍法”,规定“其核诸将所部,有兵五千者为指挥,满千者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此即所谓的“甲辰整编”。[70]法令中有关卫所的人员编制成为了明朝卫所的基本建置。当然,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有兵五千”只是一种笼统的规定,并非每个卫所都有兵,实际上,各卫所建制差别较大。[71]洪武七年(1374)明太祖重定卫所制度,规定每卫设前、后、中、左、右五千户所,大率以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千户所,112人为一百户所,每百户所设总旗二人,小旗十人,分别由指挥使、千户、百户、总旗官、小旗官等率领。[72]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地方一省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都司设有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其属则有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以上二司各有吏目各人;司狱司,司狱,从九品;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1人。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军都督府,而听于兵部。[73]卫指挥使司的直接上司是都指挥使司,“凡袭替、升授、优给、优养及属所军政,掌印、佥书报都指挥使司”。卫指挥使司主要掌管屯田、验军、营操、巡捕、漕运、备御、出哨、入卫、戍守、军器等,战时则“率其属,听所命主帅调度”。[74]千户所,设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其属,吏目一人。千户所辖有10个百户所,共百户10人,正六品。升授、改调、增置无定员。守御千户所设官与普通千户所相同,但它却是明朝卫所兵制中的特殊建制,并不隶属于卫,而是“自达于都司”。[75]为加强各彼此之间的军事联络,卫、所都辖有若干墩堡。

这样,明朝便形成了一整套的军事运作体系:遇有战事,五军都督府下令给都指挥使司,都司再下令给卫,卫再“下于所,千户督百户,百户下总旗、小旗,率其卒伍以听令”,由上至下,军事命令得以有序执行。[76]

(二)山东沿海都司卫所的初创

上文我们已经了解了明代卫所制度的大致情况,山东地区亦基本遵循这套卫所制度。山东省的最高军事指挥长官为山东都指挥使司,简称山东都司,隶左军都督府。山东都指挥使司原为青州都卫指挥使司,洪武三年(1370)十二月“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卫为都卫指挥使司”,[77]治所在青州。[78]八年(1375)十月又改“青州都卫为山东都指挥使司”,[79]次年山东行中书省由益都移治济南,[80]都司治所后来也迁治济南。[81]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督府为五,分统诸军司卫所”,[82]山东都司隶属五军都督府中的左军都督府,徐辉祖“以勋卫署左军都督府事”。[83]其设官则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各一人,员缺则署都指挥摄焉。又领京操军2人、[84]儧运粮储1人、登州备倭1人、德州守备1人,多以署都指挥,或以指挥,以都指挥体统行事。充之其幕则经历司经历、断事司断事、司狱司司狱。

下面我们以时间为序,逐一考察山东沿海卫所的设置地点、时间、军员、武器装备、屯田、城墙与墩堡等情况。据目前资料所见,明朝在山东沿海新设的第一个卫可能应为乐安卫。《明太祖实录》载:洪武元年(1368)三月大将军徐达(1332–1385)攻下乐安后,“置乐安卫”。[85]洪武二十四年至洪武二十六年之间,乐安卫曾被改名为乐安守御千户所。宣德元年朱高煦被平叛之后,宣宗将乐安守御千户所原有官兵调往甘州,并将之改置为武定守御千户所,仍直隶后军都督府。[86]

乐安卫及后来的乐安守御千户所的兵力配置我们不得而知,只能根据武定守御千户所的兵力部署来推断其大致情况。据嘉靖十二年(1533)的《山东通志》记载,武定守御千户所设官正千户、副千户、百户;京操军,春戍军201人,秋戍军240人;城守军余195人,屯田军余210人,屯田79顷38亩,屯粮952石5斗6升。[87]而嘉靖二十七年(1548)刊刻的《武定州志》记载的情况与之略有出入:其设官正千户3人,副千户7人,百户10人,镇抚1人,吏目1人,司吏、典吏各1人;京操军444人,春戍200人,秋戍244人;团操舍余68人,军余200人,屯田军余210人,屯地70顷63亩有畸,屯粮847石6斗有畸,赡军地71顷5亩。[88]

从上面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卫所中除有京操军外,还有军余。按明代军制,正式军役由特定的军户担任。通常情况下,每一军户出正军一名,正军携带户下余丁一名,名曰“军余”,佐助正军,供给军装。[89]驻扎在山东沿海卫所中的既有正规的作战士兵,又有城守军余和屯田军余。永乐二年的《新设威海卫捕倭屯田军记》详细记载了山东沿海“捕倭屯田军”的情况:

登莱之属邑文登抵日照,沿海地方不啻数百万。向者悉被倭寇惊扰,今当险要之处,自威海而抵安东,凡设直隶卫者七,自宁津而至雄崖,凡设直隶所者四,不过垛四万之民,分设各卫所,号“捕倭屯田军”,议耕议守议战。海寇闻风远遁,不敢侧目,以安数百万。民无仓卒之惊,无须臾之扰,其用心设法,可谓密矣。斯民也,百谷既成,则荷戈于较艺之场,三农将兴则负耒于陇亩之地,名虽曰兵而实非兵,可见我朝文经武纬之治似不专尚乎,兵而兼寓乎农矣。[90]

屯田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403–221 B.C.),明朝屯田制度从元朝沿袭而来,在明初达到巅峰。明代屯田主要分为军屯、民屯和商屯。[91]卫所制度下的屯田军在无战事时便从事农耕,农耕之余进行操练,及至倭寇来袭,操起武器便为作战士兵。因其粮食自给自足,不需再从别处调拨,这就大大减轻了朝廷的负担。军屯制度既不误农事,又能养兵备倭,一举两得,故在明初的沿海卫所中得以推广。

青州左卫,在府治东,洪武初建益都卫于府城西北,寻改为青州左卫。洪武八年(1375)十月癸丑,“置青州左、右二卫指挥使司”,[92]永乐十四年(1416)移建府治东。[93]明初军事机构变动频繁,导致目前学界对于青州卫、青州左卫、青州右卫的最早设置时间、地点及其演变过程等问题尚有诸多疑问。有关青州卫的最早记载可能是在洪武元年八月癸未(9月27号)。是日,明太祖令徐达置燕山等六卫,徐达改青州卫为永清左卫。[94]由此可见,青州卫设置的实际时间应早于此。有关青州右卫的早期记载见于洪武二年四月己卯(3月30号),“大将军徐达师入安定州,以降将陈宗聚、李克让署州事,调青州右卫官军守之”。[95]青州左卫最迟在洪武三年(1370)也已经出现。史载,邱云勋,原籍山东平度州人,“吴元年归附,充权百户。三年除青州左卫百(户)”。[96]

青州左卫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右、中、前、后5所;京操军,春戍1497人,秋戍2105人;城守军余729人,屯田军余453人,屯田270顷50亩,屯粮3258石;演武场,在府城东。[97]青州左卫在乐安东北设有塘头寨备御百户所。其设官百户,守备军余百名,[98]所有哨兵,食粮于邑,辖有10个墩。[99]万历《乐安县志》记载其职能曰:

无事则登高以瞭望,有事则驾舟以侦探,而春秋二汛亦属紧急。海上无惊,似涉冗食,万一倭信叵测,则此不容缺也。盖弓兵属于巡检司,以备干棷,而民壮有守城之役,此则以备海防云。[100]

可见塘头寨备御百户所具有瞭望、巡海、防倭等海防功能,是为沿海一重要军事机构,并非可有可无的多余机构。

洪武二年(1369)二月置莱州卫,在府治东南(今莱州市),[101]其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京操军,春戍685人,秋戍1043人;城守军余193人,屯田军余447人,屯田319顷52亩,屯粮3834石24升;演武场,在府城东北。[102]是年,又分莱州卫部分官军以备御登州,[103]调莱州卫左卫千户所于宁海州(今烟台市牟平区),置宁海备御千户所。[104]莱州卫所辖的千户所、百户所情况如下:

表格 3 莱州卫所辖千户所、百户所及其墩堡[105]

千户所、百户所设官与墩堡
王徐寨备御千户所设官正、副千户、百户,墩6。[106]
马停寨备御百户所设官百户,墩5。[107]
灶河寨备御四百户所设官百户,墩3。[108]
马埠寨备御四百户所设官百户,墩3。[109]

地图 1 王徐寨城图[110]

墩堡即烟墩,亦称烽堠、烽燧、墩堠、狼烟台,俗称烽火台。沿海墩堡,“大曰墩,小曰堡。墩军五名,堡军六名,各有汛地,分辖于营弁巡司”。[111]《大明会典》载“凡烽堠,洪武二十六年定”。烟墩设有看守堠夫,广积秆草,昼夜轮流瞭望,“遇有警急,昼则举烟,夜则举火,接递通报。毋致损坏,有误军机声息”。[112]永乐十一年(1413年),规定筑烟墩的形制确定为“高五丈有奇,四围城一丈五尺”,并要求“开濠堑、钓桥、门道。上置水柜,暖月盛水,寒月盛冰。墩置官军守瞭,以绳梯上下”。天顺二年,又令墩上设悬楼、礧木、塌窖、赚坑。成化二年,又规定了边堠举放烽炮的方法,“若见虏一二人至百余人,举放一烽一炮;五百人,二烽二炮;千人以上,三烽三炮;五千人以上,四烽四炮;万人以上,五烽五炮”。[113]戚继光在其《纪效新书》中提到墩堡的标准配备如下:墩1座,小房1间,床板1副,锅、灶各1口,水缸1个,碗5个,碟5个,米1石,盐、菜,种火粪5担,种火1担,草架3座,以上俱军采办;大铳3口,白旗1面,黑旗1面,灯笼3盏,大木梆1架,旗杆2根,旗绳2副,发火干草300束,火绳3条,火镰火石1副,以上俱官给。[114]

明代对卫所军队的武器装备有明确的配额规定,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管理体系。据《明太祖实录》载,洪武十三年正月规定“凡军一百户,铳十,刀牌二十,弓箭三十,枪四十”,[115]据《大明会典》载,洪武二十六年规定“每一百户,铳手一十名,刀牌手二十名,弓箭手三十名,枪手四十名”。[116]可见,当时正规军每百户应有10人负责火铳,占配员的10%。除常规的刀、盾、弓箭等冷兵器外,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洪武初年莱州卫就已经配有大炮筒等火器。1988年4月,山东省蓬莱县马格庄乡营子里村村民在建房挖掘地基时,在地表1.5米深处发现了两门明朝洪武八年铜制大炮筒。两门炮整体用青铜铸造,一门长61厘米、重73公斤,另一门长63厘米、重73.5公斤。两门炮的形制相同,直径26厘米,炮膛呈直筒形,深55厘米,碗口以下内径11厘米,向后逐渐变细,底径9厘米,炮身外壁铸有三周加强箍,箍宽1.5至2.5厘米,药室隆起呈球状,底座加厚至5厘米。大炮筒炮形粗短,管壁厚薄不均,在2.3至3厘米之间,外壁留有明显的模铸痕。其中一门炮腰身镌刻有铭文曰:“莱州卫字七号大炮筒重壹佰弍拾斤洪武八年二月 日宝源局造”,另外一门炮腰身镌有铭文曰:“莱州卫莱字二十九号大炮筒重一百二十一斤洪武八年二月 日宝源局造”。因两门炮的炮口略呈大碗口状,所以有学者称之为“碗口炮”。[117]从编号情况看,莱州卫应该还有其它更多的大炮筒。营子里村在蓬莱县城东18公里,村北紧靠黄海,为海防要地,明初曾在此有军队驻扎。这两门大炮筒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了解明初山东海防军器装备状况的最佳实物。

图片 1 洪武莱州卫莱字七号大炮筒

图片 2 两门大炮筒腰身镌刻的铭文[118]

滕县守御千户所,在县治西(今滕州市),洪武三年(1370)十二月置,[119]其设官正、副千户、百户;京操军,春戍274人,秋戍610人;城守军余273人,屯田军余90人,屯田96顷,屯粮1152石;演武场,在县城西北2里。[120]

诸城守御千户所,在县治西南(今诸城市),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置,[121]其设官正、副千户所、百户;京操军,春戍125人,秋戍418人;城守军余89人,屯田军余88人,屯田48顷,屯粮576石;演武场,在县城西。[122]

胶州守御千户所,洪武五年(1372)三月置,[123]为千户申义建,[124]在州治东(今胶州市)。其设官正、副千户、百户;京操军,春戍89人,秋戍317人;城守军余89人,屯田军余77人,屯田58顷,屯粮696石;演武场,在州城东;[125]墩9,[126]每墩军5名,赡墩地50亩,堡7,[127]每堡军4名,赡堡地50亩。[128]

明朝洪武九年(1376)“上以登、莱二州皆濒大海,为高丽、日本往来要道,非建府治,增兵卫,不足以镇之”,遂“改登州为府,置蓬莱县”,并将原属莱州府的文登、招远、莱阳三县划割登州,将原属青州府的昌邑、即墨、高密三县补划给莱州府。[129]之后,登州知府周斌奏改守御千户所升为登州卫。登州卫,在府城东北,其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右、中、前、后5所,中左、中右1所,正、副千户30员,百户70员;京操军,春戍1246人,秋戍733人,捕倭军登州营820名,城守军余232人,守墩军余18名,屯田军余114人,屯田183顷50亩,屯粮2202石;演武场,在镇海门外;墩6。[130]登州卫又分中、右所百户于黄县的黄河寨、蓬莱的刘家旺各3员,解宋寨4员,俱为百户所。[131]登州府城,石城,周围9里,高3丈5尺,厚2丈;四门:东曰春生,南曰朝天,西曰迎恩,北曰镇海楼;铺64座;水门3:南曰上水门,黑水所入。东曰小水门,密水所入。西曰下水门,黑、密二水合流,由此而出,以赴海壕;池阔2丈,深1丈,断续不周匝。[132]登州卫所辖千户所、百户所情况如下:

表格 4登州卫所辖千户所、百户所及其墩堡

千户所、百户所设官与墩堡
福山备御中前千户所墩4,[133]守城军余114名,守墩军余15名,守堡军余10名。[134]
卢洋寨备御百户所属福山所,其设官百户,百户5员,守城军余38名,守墩军余15名。[135]有砖城,围2里,高2丈7尺,楼铺6,东、西二门,池阔1丈,深7尺。[136]墩堡6。[137]
刘家汪寨备御三百户所属登州卫,其设官百户,百户3员,守城军余35名,守墩军余15名。[138]有石城,围180丈,高2丈5尺,阔1丈3尺,南一门,楼铺5,池阔1丈,深5尺,泰昌年间已毁。[139]墩5。[140]
解宋寨备御四百户所属登州卫,其设官百户,百户4员,守城军余40名,守墩军余9名。[141]有石城,围240丈,高2丈5尺,阔1丈3尺。南一门,楼铺5,池阔1丈,深5尺。[142]墩3。[143]
黄河寨备御百户所属登州卫,其设官百户,百户3员,守城军余30名,守墩军余15名。[144]墩5。[145]黄河寨石城,围138丈,高2丈5尺,阔1丈5尺。[146]

图片 3 解宋营城遗址

图片 4 解宋营西烽火台遗址

一般情况下,一个州县境内的千户所、百户所都会隶属同一个卫,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例如,同在黄县境内的马停镇千户所和黄河寨百户所就分别属于莱州卫与登州卫。这是根据黄县特殊的沿海地理环境做出的因地制宜的布局,有利于机动作战。[147]

1949年,山东莱阳城壕沟内发现了一具碗口筒。该炮体长36.5厘米,口径11.0厘米,重15.75千克,炮身中部镌有“水军左卫,进字四十二号,大碗口筒,重二十六斤,洪武五年十二月吉日,宝源局造”。[148]从“四十二号”的编号可以看出,该卫应该还有其它更多相同的碗口筒,换句话说,碗口筒已大批量配备于水军左卫。

图片 5 洪武五年碗口筒(山东莱阳出土)[149]

蓬莱水城还出土有两尊铁炮,一尊长约76厘米,口径7.0厘米,壁厚约5.0厘米,重约110千克,表面腐蚀严重,另一尊长约73厘米,口径6.5厘米,壁厚4.0厘米,重约74千克,炮体中间有四道凸出的铁箍,无瞄准装置。从形制上判断,这两尊炮当为明初的武器。[150]

图片 6 蓬莱水城出土的铁炮[151]

洪武十年(1377)升宁海千户所为宁海卫,[152]洪武十一年四月辛未(5月26号),“置宁海卫指挥使司于山东之宁海州”。[153]宁海卫在州治西,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右、中、前、后5所,分后所百户3员于清泉寨为百户所,又调登州卫中、前所于福山县,正、副千户5员,百户10员,为福山千户所,内分百户5员于芦洋寨为百户所;[154]京操军,春戍538人,秋戍1127人;捕倭军登州营62名,文登营292名,城守军余1110人,屯田军余391人,屯田154顷70亩8分,屯粮1856石5斗;军器局,在卫后;演武场,在州城西南一里;辖有6个墩,12个堡。[155]宁海卫所辖的千户所、百户所情况如下:

表格 5 宁海卫所辖的千户所、百户所及其墩堡

千户所、百户所设官与墩堡
金山备御左千户所正、副千户5员,百户10员,守城军余28名,守墩军余15名,守堡军余2名。[156]墩5,堡1:邹山[157],有砖城,围2里,高2丈3尺,阔5尺,东、南二门,楼铺20池阔2丈2尺,深1丈8尺[158]
清泉寨备御百户所百户3员,守城军余15名,守墩军余6名,守堡军余2名(后所千户所分设)。[159]墩2:清泉、石沟;堡1:午台,有砖城,围2里,高2丈5尺,阔1丈5尺,门一,楼铺6。[160]

之后的若干年内,山东海防基本没有变动。洪武十九年(1386),因“日本小夷,屡扰东海上”,明太祖对大将汤和言“卿虽老,强为朕行,视要割地筑城、增戍以固守备”,命汤和沿海筑城。[161]汤和的女婿、方国珍的从子方鸣谦熟悉海事,并对御倭之策颇有研究,汤和遂请其与之同行。方鸣谦给明太祖积极献策曰:

但于沿海六十里设一军卫,三十里设一守御千户所,又错间巡检司,以民兵策应,复于海洋三大山设水寨、战船,兵可无虞。……但于民间四丁抽一,倘有不足则于旧时伪将原所报募兵访充,无不足者。[162]

明太祖甚为赞同这个提议,下令实行。汤、方遂籍绍兴等府民四丁以上者,以一丁为戍兵,得兵58750余人,在江南、北,浙东、西等处筑59城,置行都司,用以防止倭寇的侵扰。这项规模宏大的筑城工程一直持续到了洪武二十年(1387)十一月方告竣。[163]在汤、方沿海筑城的同时,明太祖于二十年四月命江夏侯周德兴在福建以福州、兴化、漳州、泉州四府民户三丁取一,共选壮丁15000多人在要害之处“筑城一十六,增置廵检司四十有五”,以防倭寇。[164]

洪武二十三年正月甲申(1390年2月5号)明太祖根据镇海卫军士陈仁的建议,下令造苏州太仓卫海舟,[165]四月丁酉(4月19号)又“诏滨海卫所每百户置船二艘,巡运海上盗贼,巡检司亦如之”。[166]洪武二十五年(1392)十一月,山东都指挥使周房奏言宁海、莱州二卫东濒巨海,途岸纡远,难于防御,于是建议“择莱州要害之处,当置八总寨,以辖四十八小寨。其宁海卫亦宜置五总寨,以备倭夷”,诏从之。[167]这13个总寨的设立,无疑大大加强了莱州和宁海卫等地小寨间的协调作战能力。随后又命重臣勋戚魏国公徐辉祖等分巡沿海。[168]

洪武三十年(1397),明太祖下令建置雄崖守御千户所。[169]雄崖守御千户所,在即墨县东北90里,设官正、副千户、百户;京操军,春戍252人,秋戍319人;城守军余51人,屯田军余77人,屯田59顷,屯粮708担;墩堡11;[170]演武场,在所城南。[171]

图片 7 雄崖所古城南门

地图 2 莱州府境内部分沿海卫所分布图[172]

(三)山东沿海七卫两守御千户所的增设

直到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之前,山东沿海仅有乐安卫、青州左卫、莱州卫、登州卫、宁海卫等卫,且兵员多不足配额,与东南沿海的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相比,山东海防力量显得非常薄弱,[173]这就给倭寇以可乘之机。洪武三十一年二月乙酉(2月 24日)倭夷寇山东宁海州,由白沙河口登岸,劫掠居人,杀镇抚卢智。此前不久倭夷就曾入寇山东,百户何福战死。事闻,上命登、莱二卫发兵追捕。[174]这次倭寇杀掠事件给朝野以极大震惊,明太祖于五月丙寅(6月13日)下令在山东一次性增设了七个卫,“丙寅,置山东都指挥使司属卫七:曰安东,曰灵山,曰鳌山,曰大嵩,曰威海,曰成山,曰靖海”。[175]是年,还设置了奇山守御千户所和宁津守御千户所两个守御千户所。

安东卫,在日照县南90里(今日照市),其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前、后3所;京操军,春戍844人,秋戍632人;城守军余358人,屯田军余391人,屯田147顷,屯粮1764石;演武场,在卫城东。[176]安东卫辖19个墩。[177]安东卫城,石城,周围5里,高2丈1尺,阔2丈,四门,楼铺28座,池阔2丈5尺,深1丈。[178]安东卫设有石旧寨备御后千户所,所城为石城,周围2里有奇,高1丈4尺许,南、北、西3门,楼铺15座,池阔3丈2尺,深1丈。[179]该千户所辖有15个墩堡。[180]

灵山卫,其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前、后三所;京操军,春戍505人,秋戍708人;城守军余208人,屯田军余287人,屯田143顷,屯粮1716石;演武场,在卫城东;墩堡30。[181]

灵山卫城,在胶州东南90里,周围3里,高2丈5尺,厚半之;有4门,池深2丈5尺,广2丈。永乐二年(1404)指挥佥事郭崇重修,外包以砖,周方5里,四门,加楼铺舍十余所。弘治元年(1488)分巡副使赵鹤龄檄指挥张某重修一新,名其门东曰朝阳,西曰阅武,南曰镇海,北曰承恩。[182]灵山卫辖有夏河寨备御千户所,弘治后置,[183]墩堡16。[184]

地图 3 灵山卫境图[185]

鳌山卫,在即墨县东40里(今即墨市),其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右、前、后三所;京操军,春戍903人,秋戍728人;城守军余107人,屯田军余290人,屯田140顷25亩,屯粮1683石;演武场,在卫城西;墩堡26。[186]鳌山卫城,砖城,周围5里,高3丈5尺,池深1丈5尺,阔3丈5尺;门四,东曰镇海,南曰安远,西曰迎恩,北曰维山。鳌山卫辖有浮山寨备御千户所,墩堡18。[187]

大嵩卫,在莱阳县东南130里(今海阳市东南凤城镇),其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中、前、后3所;京操军,春戍745人,秋戍746人;城守军余358人,捕倭军即墨营246名,守墩军余27名,守堡军余14名,屯田军余216人,屯田168顷50亩,屯粮1022石;[188]演武场,在卫城西;墩堡12。[189]大嵩卫城,洪武三十一年指挥邓清筑,砖城,周围8里,高1丈9尺,阔1丈5尺;有4个门:东曰永安,西曰宁德,南曰迎恩,北曰镇清;楼铺28;池阔8尺,深1丈。大嵩卫辖有大山寨备御千户所,正、副千户6员,百户10员,守城军余62名,守墩军余6名,守堡军余6名,[190]墩堡4。[191]

威海卫,在文登县北90里(今威海市),其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前、后3所,每所千户5员,共印3颗,军政选贤能千户一员主之;左、前、后三所百户30员,每员各印1颗;[192]京操军,春戍784人,秋戍584人;捕倭军登州营126名,文登营159名,城守军余75人,守墩军余24名,守堡军余14名,屯田军余234人,屯田74顷50亩,屯粮894石;演武场,在卫城东;墩堡12。[193]威海卫所辖的百尺崖备御后千户所有正、副千户5员,百户10员,守城军余35名,守墩军余18名,守堡军余6名,[194]墩堡9。[195]威海卫城,永乐元年建成,动用宁海、文登夫役,军三民七。卫城砖石相间,周围6里有奇,高2丈7尺,阔1丈7尺;有4个门:东曰永安,西曰宁德,南曰迎恩,北曰翊清楼;楼铺20;池阔1丈5尺,深8尺。[196]

永乐二年(1404)文登教谕胡士文撰文记录下了威海卫的创建过程:

山东海右之民,间被倭寇窃发之扰,洪武戊寅春正月特命魏国公徐、都督朱垛集本处之民,置立沿海卫所,以安斯民于仁寿之域。迨至永乐元年仲春,都督朱复奉新君之命练兵至威海,思昔皇上所以轸念黎元之意,欲刊诸石以垂神功圣德于不朽,请予为之记。予曰自登莱之属邑文登抵日照,沿海地方不啻数百万。向者悉被倭寇惊扰,今当险要之处,自威海而抵安东,凡设直隶卫者七,自宁津而至雄崖,凡设直隶所者四。[197]

永乐二年距离洪武三十一年仅有五六年之隔,且该文又受到当年亲自参与建置卫所的当事人的指示创作,故该碑记所载之事具有较强可信度与权威性。据此,我们可以看出,洪武戊寅即三十一年初,明太祖特命魏国公徐辉祖等人在山东沿海创建卫所,威海等卫即建于是年。弘治二年(1489)巡察海道副使赵鹤龄疏动泰山香钱数百金重修,崇祯九年(1636)又有重修。[198]

成山卫,在文登县东120里(今荣成市),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前、后三所;京操军,春戍767人,秋戍589人;城守军余261人,捕倭军文登营234名,守墩军余54名,守堡军余22名,屯田军余247人,屯田87顷,屯粮1044石;[199]演武场,在卫城西南一里;墩堡19。[200]成山卫城,砖城,周围6里168步,高2丈5尺,阔2丈,有4个门,楼铺24,池阔1丈5尺,深1丈。[201]寻山备御后千户所,属成山卫,设有正、副千户3员,百户11员,所镇抚1员,有守城军余94名,守墩军余24名,守堡军余14名,[202]墩堡15。[203]

靖海卫,在文登县南120里(今荣成市),其设官指挥使1人,指挥同知2人,指挥佥事4人,以迁叙至者,无定额;经历司,经历1人;镇抚司,镇抚2人;左、中、后3所;京操军,春戍849人,秋戍744人;城守军余101人,捕倭军文登营213名,守墩军余60名,守堡军余12名,屯田军余210人,屯田118顷75亩,屯粮1425石;演武场,在卫城西南1里;[204]墩堡26。[205]靖海卫城,砖城,周围972丈,高2丈4尺,阔2丈5尺,有东、南、北3个门,楼铺29,周潴水阔2丈5尺,深1丈。[206]

奇山守御千户所,洪武三十一年置,[207]在福山县东北30里(今烟台市芝罘区),设官正、副千户八员,流官吏目一员,百户一十员;京操军,春戍217人,秋戍281人;城守军余113人,捕倭军登州营75名,守墩军余12名,守堡军余6名,屯田军余66人,屯田67顷50亩,屯粮810石;演武场,在所城西1里;墩堡7。[208]奇山所砖城,围2里,高2丈2尺,阔2丈,门4,楼铺16,池阔3丈5尺,深1丈。[209]根据现存史料,有案可查的最早的该所官员为宣德六年调守该所的张升副千户。张升父亲张贵永乐年间以靖难功授密云中卫前所副千户,张贵死后,张升世袭其职。其后,张显、张忠、张元祯、张镛等人相继世袭该职位。[210]

宁津守御千户所,在文登县东南125里,洪武间建,设官正、副千户7员,流官吏目1员,百户10员;京操军,春戍254人,秋戍275人;城守军余68人,捕倭军文登营68名,守墩军余24名,守堡军余18名,屯田军余66人,屯田54顷,屯粮648石;演武场,在所城东;墩堡17。[211]宁津所砖城,围3里,高2丈5尺,阔2丈3尺,门4,楼铺16,池阔2丈,深1丈。[212]

海阳守御千户所,在文登县南140里,洪武间建,设官正、副千户5员,流官吏目1员,百户10员;京操军,春戍203人,秋戍293人;城守军余126人,捕倭军文登营74名,即墨营28名,守墩军余21名,守堡军余20名,屯田军余66人,屯田55顷,屯粮660石;演武场,在所城西;[213]墩堡17。[214]海阳所砖城,围3里,高2丈,阔1丈2尺,西、南二门,楼铺29,池深1丈,阔2丈。[215]

洪武末年,山东的卫所布局基本定型。宣德八年(1433)二月,登州卫指挥佥事戚珪言明朝初期“山东缘海设十卫五千户所,以备倭寇”,[216]戚珪所言沿海卫所并不完全正确,只能当做约数。实际情况是终至洪武末年山东沿海地区共有12个卫:乐安卫、青州左卫、莱州卫、登州卫、宁海卫、安东卫、灵山卫、鳌山卫、大嵩卫、威海卫、成山卫、靖海卫,7个守御千户所:滕县守御千户所、诸城守御千户所、胶州守御千户所、雄崖守御千户所、奇山守御千户所、宁津守御千户所、海阳守御千户所,以及多个备御千户所、寨、巡检司等。

尽管山东沿海布置了如此众多的卫所,但仍无法阻挡倭寇的侵扰。永乐四年(1406)倭寇侵袭威海卫,六年又大肆杀掠成山卫、大嵩卫、鳌山卫。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山东海岸线漫长,沿海各地卫所事权不一,不便统一调度,从而给倭寇以可乘之机。为此,山东备倭都司和“海防三营”(即墨营、登州营、文登营)便应运而生,以便统筹山东沿海备倭事宜。山东备倭都司设立于永乐六年(1408),专门负责山东海防备倭。[217]登州营设立于永乐七年(1409),设有把总、指挥各1员,团练京操军、中军管队官、千、百户31员,旗军1524名,马521匹。十六年宣城伯卫青镇之。正统间调去京操马130匹,余存营,立为马步30队。登州营辖有登州卫、莱州卫和青州左卫,并多有所、寨、巡检司相互呼应。[218]文登营设立于宣德二年(1427)在此设有文登营,辖有宁海、威海、成山、靖海四卫。[219]永乐四年(1406)建置即墨营,自大嵩、鳌山、灵山、安东一带南海之险,皆为即墨营控御范围,并多有所与巡检司相互呼应。[220]即墨、登州、文登海防三营有兵员约有官军3902人,[221]三大营海防各有侧重:登州营管辖地区广阔,独挡山东北面海防之险,文登营凸出入海,独挡山东东面海防之险,即墨辖区海岸线长,独挡山东南部海防之险。三营归备倭都司管辖调度,军营驻地又设在所控各卫的中心地带,“鼎建相为犄角形胜,调度雄且密矣”,三营能够互相呼应,调度配合,如此严密的防守对于倭寇自然有一定的威慑作用。[222]

明朝初期因兵事频仍,多专任武臣。为防止武官滥用职权,明廷又设有总督、巡抚、巡察海道和兵备道等文官来监督武官。这些文官初期只是临时派出的专门督管地方军事的差遣官,后来权利渐大,职务也逐渐固定下来,遂成定制。[223]山东巡察海道通常由提刑按察司副使或佥事担任,有时也由布政司参政、参议担任。[224]明正统五年(1440),设山东巡察海道。初期,由于巡察官驻扎在省城济南,“东巡海上而道里辽隔”,导致公务积滞不能及时处理。为提高办公效率,弘治十二年(1499)兵部尚书马文升应登州人崔宗等人的奏请而下令在莱州建立巡察海道公署。正德六年(1511),山东境内发生叛乱,故又令海道兼理登、莱兵备。嘉靖元年(1522)因考虑到巡察海道兵力不足,难以应对突发事件,故又调取登、莱壮快来加强其战斗力,“自是权愈重而责愈艰”。[225]

明代设置的用于监管地方军务的机构,除了分巡海道之外,还有分巡兵备道。山东境内最早设置的兵备道当为临清兵备道,成化间建,按察司副使领之。之后,弘治十二年(1499)设曹濮兵备道,正德七年(1512)设武定、青州兵备道,正德十年设沂州兵备道(1515)。[226]其中,与山东海防相关的是武定兵备道和青州兵备道。巡察海道和整饬兵备设置之初对于督查整顿山东地区的海防意义重大。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巡察官逐渐开始玩忽职守。成化年间,各地分巡、分守官多驻扎省城,顾恋家人,安于享乐,不肯出外巡察,有些偏僻之地更是经年不见巡察官。这些巡察官即使有时外巡,也经常是暮到朝行,走马观花般走个过场,不可能会留意处理地方事情,最终“政令日隳而姧弊滋甚”。针对这些弊端,弘治元年时任左都御史的马文升规定布政司、按察司分巡、分管官每年春天二月中出巡,七月中回司;九月中再次出巡,十二月中回司,“务要徧历所属”。[227]这项强制规定巡察时间的措施无疑会对地方上的巡察工作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四)山东沿海巡检司的布局

卫、所等都是中央政府设置的正规军事机构,于地方政府则又设有巡检司。明代巡检司,为地方州县属衙,并非隶属于卫。[228]巡检司专职缉捕盘诘,类似现今的基层派出所。巡检制度的起源至少可追溯至南北朝,而巡检常驻地方当以宋代为肇端。元代因袭宋制设巡检司,以掌巡逻讥察之事。元代巡检制度已由军事体系入文官体系,秩从九品,所领正规军亦代以差役弓手为主。

明代巡检制度因袭元制,并对之加以局部调整。巡检司品秩虽小,但其设置变革,亦需皇帝受旨方行。[229]洪武立朝之初,急需加强地方社会治安,故除加强属军事体系的卫所制度建设之外,巡检司制度也是其重点关注对象。洪武二年(1369)九月,广西行省奏请在靖江等地“关隘冲要之处宜设巡检司,以警奸盗”,明太祖遂下令施行。[230]洪武十三年二月丁卯(1380年3月12号),明太祖“特遣使分视各处”巡检司,令功绩显著者来朝受赏。[231]八月丙寅(9月7号),明太祖质疑其成效不佳,遂降巡检为杂职。[232]十月则又“命吏部汰天下巡检司,凡非要地者悉罢之。于是罢三百五十四司”。[233]次年四月辛巳(5月20号),“复置巡检司三十”。[234]十六年五月甲辰(1383年6月2号),吏部上言“在京及各布政司库、各府仓税课司等衙门宜定为从九品,巡检、驿丞、递运、大使原不给俸者宜月给俸一石二斗。从之”。[235]次年十月庚午(1384年10月20号),复改巡检为从九品。[236]至二十六年(1393)巡检遂成制度化、规范化,“凡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迯军、迯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237]

明初山东地区的巡检司既有因袭元朝的,也有新设置的。例如,辛汪寨巡检司、温泉镇巡检司和赤山寨巡检司早在元代就已设置,[238]明朝因之,并在洪武二年于辛汪加筑营寨,加强其防倭战斗力。一般的巡检司常筑有营垒、峰台、斥堠等,周围有时还有濠堑,并有公厅、兵房供办公和住宿之用。[239]

据《姜氏秘史》记载,建文元年(1399)五月二十二日,莱州府掖县柴胡寨、胶州逢猛、即墨县栲栳岛三个巡检司被革除,次日登州府宁海州乳山寨,文登县辛汪寨、温泉镇,福山县孙夼镇,黄县马停镇,蓬莱县杨家店、高山,招远县东良海口,莱阳县行村寨九处巡检司被革除。[240]但是据嘉靖《山东通志》、天顺《明大一统志》和多部地方志等记载来看,这些巡检司后来依然存在,且并未见其它史料提及被革除一事。建文帝时这些巡检司是否被革除,后来是否又被恢复,目前尚缺乏相关史料,留此待考。

巡检司设立之初,每司配有“弓兵百人”,用于防御海寇。但是,后来承平日久,各地弓兵被削去三分之一,遂缺人防守。弘治四年(1491)六月山东按察司副使赵鹤龄奉勅巡视山东海道,见海防边备几近荒废,[241]遂奏请恢复旧制,补充弓兵。弘治帝命巡抚、都御史、兵部等议之,最终得以批准执行。[242]

图片 8 辛汪巡检司创寨记碑

 

表格6 明代山东沿海地区巡检司表

州县巡检司设置年代、城池、墩堡与弓兵等
掖县海仓巡检司县西北90里,洪武二十三年建,公廨18间,设巡检1员,攒典1名,皂隶2名,弓兵20名。[243]有砖城,墩5。[244]
柴胡寨巡检司县北50里,洪武二十三年建,公廨18间,设巡检1员,攒典1名,皂隶2名,弓兵20名。[245]有砖城,墩6。[246]
沾化县久山镇巡检司[247]
利津县丰国镇巡检司[248]
昌邑县鱼儿铺巡检司昌邑县北50里,明初设,[249]有砖城,墩6,弓兵26名。[250]
潍县固堤店巡检司明洪武初年设,[251]在县东北40里,弓兵20名[252]
蓬莱县高山巡检司旧在沙门岛,洪武二十七年移至在县东80里朱高山下,[253]有石城,墩2:高山、火岩,[254]守城弓兵24名,守墩弓兵6名。[255]
杨家店巡检司洪武九年设,[256]在城东南60里,有石城,墩3,[257]守城弓兵21名,守墩兵9名。[258]
黄县马停镇巡检司金时设,元因之,[259]洪武三十一年移于白沙社地方,因名白沙巡检司。[260]有石城,墩5,[261]有守城弓兵15名,守墩弓兵15名。[262]
招远县东良海口巡检司在县西50里寨城内,有砖城,墩2:界河、东良,[263]有守城弓兵24名,守墩弓兵6名。[264]
日照县夹仓镇巡检司洪武三年由县西七十里的刘三公庄旧巡检司移至夹仓镇,有石城,墩4。[265]
诸城县信阳镇巡检司墩4。[266]有石城,在诸城南120里,洪武三年巡检王福以砖石周围80丈,门2。[267]
南龙湾海口巡检司约洪武九年建,有石城,墩3。[268]
乐安县高家港巡检司在塘头寨,有土城,墩2:石碑、司后。在高家港设有滨乐分司,后废。[269]
乐安巡检司在石辛镇。[270]
海丰县大沽河海口巡检司在县东北180里。[271]
胶州古镇巡检司在胶州西南120里大珠山前,洪武八年设,有石城,墩堡3。[272]
逢猛巡检司在胶州南40里,洪武八年设,有石城,墩3。[273]
即墨县栲栳岛巡检司有石城,在县治东北90里,洪武四年设,知县刘坚建城,墩3。[274]
莱阳县行村寨巡检司元时设,明因之,[275]有砖城,墩3,[276]守城弓兵22名,守墩弓兵9名。[277]
宁海州乳山寨巡检司宋时设,元明因之,[278]在州西南140里,有石城,墩堡3,[279]弓兵21名,墩兵3名,堡兵4名。[280]
文登县辛汪寨巡检司元时已有,[281]在县北70里,洪武二年加固营寨,[282]洪武三十一年置近海口,去县90里,[283]宣德九年二月,因该巡检司靠近百尺崖备御后千户所,故被移至长峰寨。[284]有石城,墩1:辛汪,[285]弓兵27名,墩兵3名。[286]
温泉镇巡检司金时设,名温水镇,元因之,设温泉镇巡检司。[287]洪武三十一年移于九皋海口,[288]宣德九年二月,因该巡检司靠近百尺崖备御后千户所,故被移至古峯寨。[289]有石城,在县东北90里,墩2:可山、半月,[290]弓兵24名,墩兵7。[291]
赤山寨巡检司元朝已建,明因之。[292]在县东南120里,洪武三十一年移置石岛海口,[293]有石城,墩1,田家岭,[294]守城弓兵27名,守墩弓兵3名。[295]
福山县孙夼镇巡检司洪武九年设,在县西北35里,洪武三十一年移置浮栏海口,[296]知县邵元亨筑城,墩堡3,[297]弓兵20名,墩兵9名。[298]

 

除巡检司外,还有遍布各地的寨。寨的设置至迟在元代就已出现,“每三十里设一总寨,就三十里中又设一小寨,使斥堠烽燧相望”。[299]可见,寨主要是为加强各个斥堠、烽火台之间的联系而设。洪武二十五年(1392)十一月,山东都指挥使周房建议“择莱州要害之处,当置八总寨,以辖四十八小寨。其宁海卫亦宜置五总寨,以备倭夷”,明太祖下令执行。[300]有关寨城的设置,在前述山东卫所制度中已经多有涉及,此处不再重述。

五、小结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早自元至元年间,山东沿海已多有倭寇侵扰。明洪武、永乐时期,山东沿海的倭寇不减反增,活动更加频繁。倭寇抢财劫粮,掠人伤民,不但给沿海居民造成了极大困扰,也对中国与日本、朝鲜的外交、军事、经贸活动有着深远影响。为防御倭寇,山东沿海遍设都司卫所与巡检司,海防力量得了加强。明代山东沿海卫所为全国卫所布局的一部分,故其制度与全国大体相同。从中央的都督府,再到地方的都指挥使司、指挥使、千户、百户、总旗官、小旗官等构成严密的管理和战斗体系。军屯制度既不误农事,又能养兵备倭,一举两得,故在明初的沿海卫所中得以推广。除此之外,地方上又设置有巡检司,其所属的墩堡遍布沿海要地,形成了有效的侦察与防御体系。山东又设置了总督沿海兵马以专门镇压倭寇的备倭都司,协调沿海诸卫所的海防三营,总管青登莱等地海防事务的巡察海道和专门负责军事的兵备道等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置,无疑有利于加强沿海各卫所的协同配合与机动作战能力,为山东海防提供了有利保障。

然而,山东沿海卫所的设置又有其特殊情况。从嘉靖年间的兵力配置来看,山东沿海卫所兵力多不足额,且在编制上并非每卫都有五所,例如安东、鳌山、成山、大嵩、靖海、威海等诸多卫都是只有三所,其兵力自然也远少于规定的5600人。其实,即使部分卫设有五个所,但是其总兵额却依然不足。例如,登州卫虽然领有五所,但其总兵员却只有2000余人,连定额的一半都没有达到。因山东海岸线漫长,卫所的设置有时候并不严格遵循“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定制,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动,故有时候会出现一县境内就设有多个卫的情况。例如文登县境内就有威海、成山、靖海三个卫。一般情况下,一个州县境内的千户所、百户所都会隶属同一个卫,但是同在黄县境内的马停镇千户所和黄河寨百户所却分别属于莱州卫与登州卫。山东沿海诸卫所多有自己的专属城池,且常不与当地的府州县治同城。山东沿海卫所的设置还有“爆发性”的特点。洪武早期,山东海防力量相对薄弱,沿海仅有数卫且兵额不足,与沿海的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相比,山东海防力量显得非常薄弱,[301]结果导致倭患事件频有发生。洪武三十一年,明太祖下令一次性在山东设置七卫、两守御千户所,这才使得山东的海防力量得以大大增强。山东沿海卫所的这些特殊情况,为我们了解明代地方军事制度具体实施情况提供了一个典型实例。

综观明中前期山东海防布局,我们可以看到它有一个致命缺陷就是水师营和巡海战船的不足导致无法进行有效的巡海捕倭行动。明太祖和明成祖都对海运舟师兼负捕倭寄予厚望,故其不甚热衷营建水师。一味单纯依靠海运舟师兼负捕倭的确会大大降低巡海成本,也会偶有所获,但是这种海上捕倭方式是被动式的防御,并非主动式的出击。永乐十三年海运被罢黜后,山东基本上完全丧失了海上防倭的主动权,而只能依靠沿岸工事进行被动抗倭了。这种消极被动的防倭策略导致的结果就是:一旦有大批倭寇进犯某处,本地官兵无力抵挡,临近卫所往往也来不及应援;等援军来到,倭寇早已将之洗劫一空,转战它处掠夺——被动防倭对于倭寇的这种流窜行动往往无可奈何。

附录 1 元明山东倭患与备倭情况表

年份倭寇活动与防倭、备倭
至元年间(1335–1340)赵天纲曾奏称“山东傍海诸郡,奸盗潜通岛夷,叵测上下,数千里无防察之备,请置万户府益都,出甲兵、楼橹以制其要害,凡七十二处。”[302]
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八月丁酉朔,倭人寇蓬州,守将刘暹击败之。自十八年以来,倭人连寇濒海郡县,至是海隅遂安。[303]
至正二十六年(1366)揭汯等人枢浮海而北,过黑水,抵铁山,卒遇倭寇,死事者八十余人。[304]
明洪武二年(1369)正月,倭人入寇山东登州、莱州等海滨郡县,掠民男女而去。 [305]

复寇山东,转掠 温、台、明州傍海民,遂寇福建沿海郡。[306]

四月,遣使祭东海神曰:“予受命上穹,为中国主。惟图乂民,罔敢怠逸。蠢彼倭夷,屡肆寇刼,滨海郡县多被其殃。今命将统帅舟师,扬帆海岛,乘机征剿,以靖边氓,特备牲醴,用告神知。[307]

洪武三年(1370)五月,夷寇掠温州中界、永嘉、青岐、东鹿等,山、辽、闽、浙等处咸设备倭重臣。[308]

六月,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傍海之民,遂寇福建沿海郡县。[309]

洪武四年(1371)六月戊申,倭寇胶州。倭夷寇胶州,劫掠沿海人民。[310]
洪武六年(1373)三月甲子,指挥使于显为总兵官,出海巡倭,倭寇莱、登。[311]

七月,倭夷寇即墨、诸城、莱阳等县,沿海居民多被杀掠,诏近海诸卫分兵讨捕之。[312]

洪武七年(1374)六月倭寇胶海。[313]六月,百户许彰追寇于胶东海口,死之。[314]

七月倭夷寇胶州,官军击败之。[315]七月壬申,倭寇登莱。[316]七月,靖海侯吴祯率沿海各卫兵捕倭至琉球大洋,获倭寇,人、船俘送京师。[317]

洪武十七年(1384)正月壬戌,命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鱼,以防倭故也。[318]
洪武十九年(1386)十月,胡惟庸党林贤通倭,事发,族诛。[319]既而倭寇海上,帝患之,顾谓和曰:“卿虽老,强为朕一行。”和请与方鸣谦俱。[320]
洪武二十年(1387)筑山东,江南、北,浙东、西海上五十九城,咸置行都司,以备倭为名。[321]
洪武二十二年(1389)山东都指挥佥事蔺真奏:“近者,倭船十二艘由城山洋艾子口登岸劫掠,宁海卫指挥佥事王镇等御之,杀贼三人,获其器械,赤山寨巡检刘兴又捕杀四人,贼乃遁去。” [322]
洪武三十一年(1398)二月乙酉(2月 24日)倭夷寇山东宁海州,由白沙河口登岸,劫掠居人,杀镇抚卢智。宁海卫指挥陶铎及其弟钺出兵击之,斩首三十余级,贼败去。钺为流矢所中,伤其右臂。先是倭夷尝入寇,百户何福战死。事闻,上命登、莱二卫发兵追捕。至是铎等击败之,诏赐钞帛恤福家。[323]
永乐四年(1406)倭寇扬帆于刘公岛,声言攻百尺崖而卒击威海,民众死伤甚重,几无噍类,掌印指挥扈宁督率世职及春秋两班操军、乡城门夫壮丁力死堵截。三日后援兵至,倭寇始息。[324]

十月平江伯陈暄督海运至辽东,值倭于沙门,追击至朝鲜境上,焚其舟,溺杀死者甚众。[325]

永乐六年(1408)倭寇成山卫,掠白峰头寨、罗山寨,登大嵩卫之草岛觜;又犯鳌山卫之羊山寨、于家庄寨,杀百户王辅、李茂;不踰月,寇桃花闸寨,杀百户周盘。郡城、沙门岛一带抄略殆尽。命安远伯柳升、平江伯陈瑄率舟师沿海捕倭,升败之于灵山。瑄追至白山岛,百户唐鉴等追至朝鲜界,奏捷还师,始置备倭都司。[326]

十二月柳升、陈瑄、李彬等率舟师分道沿海捕倭。[327]

袭破宁海卫,杀掠甚惨,指挥赵铭以失机被刑。[328]

永乐帝宣喻:“近日山东宁海卫指挥赵铭等领军守海,遇贼船数十登岸,并不上前设法擒拿,互相推调,致令伤害军民;又敢虚报杀获贼数,欺诳朝廷。已将各官分尸示众” [329]

五年、六年,日本频入贡,且献所获海寇。十一月再贡。 十二月,其国世子源义持遣使来告父丧,命中官周全往祭,赐谥恭献,且致赙。又遣官赍勅,封义持为日本国王。时海上复以倭警告,再遣官谕义持剿捕。[330]

永乐七年(1409)三月壬申,总兵官安远伯柳升奏率兵至青州海中灵山,遇倭贼,交战,贼大败,斩及溺死者无算,遂夜遁。即同平江伯陈瑄追至金州白山岛等处,浙江定海卫百户唐鉴等亦追至东洋朝鲜国义州界,悉无所见。上勅升等还师。[331]
永乐八年(1410)四月,义持遣使谢恩,寻献所获海寇,帝嘉之。[332]
永乐十四年(1416)五月,勅辽东总兵都督刘江及缘海卫所备倭寇,相机剿捕。命都督同知蔡福等率兵万人于山东沿海巡捕倭寇。六月,倭舟三十二艘泊靖海卫之扬村岛,命蔡福等率兵合山东都司兵击之。[333]

六月丁卯,命都督同知蔡福充总兵官指挥,庄敬为副,率兵万人于缘海山东巡捕倭寇。上面戒之曰:“濒海之民数罹寇害,故命尔除寇安民,尔宜严约束,身先士卒,以殄寇为务,无纵下人重为民害。违者倂其将皆不贷。[334]

永乐十六年(1418)五月癸丑,金山卫奏有倭舡百艘、贼七千余人攻城劫掠。勅海道捕倭都指挥谷祥、张翥,令以兵策应。又令各卫所固守城池,贼至勿轻出战,有机可乘亦不可失,务出万全。又勅福建、山东、广东、辽东各都司及总兵官都督刘江督缘海各卫,悉严兵备。[335]
永乐十七年(1419)六月丁丑,勅山东缘海卫所严兵备,以金山卫奏有倭船九十余艘在海往来故也。[336]

六月戊子,辽东总兵官中军左都督刘江以捕倭揵闻。[337]自是倭寇不敢窥辽东。[338]

六月乙未,山东都指挥使徐安以疾致仕。[339]

正统四年(1439)八月下诏备倭寇,命重师守要地,增城堡,谨斥堠,合兵分番屯海上,倭盗稍息。[340]
正统五年(1440)倭乘风夜至南岸抹直口,劫掠居民。[341]
正统十三年(1448)十一月庚戌,永康侯徐安备倭山东。[342]
景泰二年(1451)十二月辛未,山东宁海、登州、莱州、鳌山、胶州等卫所城垣墩堡被风雨损坏,总督备倭永康侯徐安请发丁夫修理。从之。[343]
天顺五年(1461)九月丙午,修山东沿海卫城二十三处,从永康侯徐安奏请也。[344]
正德十年(1506)倭焚沙门岛及大竹、龟矶诸岛,火光彻南岸,倭舟至以千计,郡城戒严。[345]
嘉靖二十三年(1544)倭寇至,自胶抵威海栲栳岛洋,为风所阻,泊岸依山嘴,官军不能前,数日持刀出,官军获之。[346]
嘉靖三十一年(1552)倭犯靖海卫,兵民击退之。[347]倭舟犯沂州府东岸,卫官率军御之始退。[348]
嘉靖三十三年(1554)二月庚辰,官军败绩于松江。三月乙丑,倭犯通、泰,余 众入青、徐界,山东大震。[349]
嘉靖三十四年(1555)五月,倭舟一只登夹仓口,约六十余人,各持利刃望屋而食,安东卫官合日照民兵共击之,战于转头山,倭败。南遁至响石村,又击之,终不能剿。命故永康侯徐源子乔松袭爵。[350]己酉,流劫海州、沐阳、桃源等处。至清河阻雨,徐、邳官兵分道蹙之,歼于马头镇民家,斩首四十一级。此贼自日照登岸,不及五十人,流害两省,杀戮千余人,至是始灭。[351]

倭船阻风泊威海卫之栲栳岛,官军不能前,数日持刀出,始获之。[352]

嘉靖三十五年(1556)四月,登灵山卫养马岛,犯海阳所,犯靖海卫。官兵讨平之。[353]
嘉靖三十六年(1557)五月癸丑,泰州倭转掠扬州、山东及徐州。官兵御之,皆溃。[354]

六月乙酉,兵备副使于德昌、参将刘显败倭于安东。[355]

倭舟复至,掌印指挥王道率青州营千户徐光华奋力御之,数日始去。[356]

嘉靖三十八年(1559)正月壬寅,总督浙、直、福建右都御史胡宗宪以倭患未弭,春汛伊迩,请募山东民兵三千,选委谋勇将官,督备苏、松、常镇防守。兵部议覆,从之。[357]

五月甲午,江北海道副使刘景韶破倭于庙湾,江北倭平。[358]

万历二十二年(1594)倭焚沙门岛,沿海戒严,寻乘风遁去。[359]

[1] 有关明初山东倭寇与海防的主要研究成果有:黄尊严:《明代山东倭患述略》,载《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3期,第12–17页;王赛时:《明代山东的海防体系与军事部署》,载《明史研究》第9辑,合肥:黄山出版社2005年版,第255–265页;赵红:《论明初洪武时期的山东海防》,《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8卷第4期,第454–459页;张金奎:《洪武时期山东沿海卫所建置述论》,载《明史研究》第13辑,合肥:黄山出版社2013年版,第130–173页;赵树国:《明永乐时期环渤海地区的海防》,《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第100–107页;拙文“Wokou Raiding Activities and the Coastal Defence System of Shandong in the Early Ming Dynasty”,《国家航海》2015年第2期,第73-108页。

[2](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30,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452页。

[3] 明代山东各府有变化,其所属的州县也有变化,以上沿海州县统计为明中后期的大体情况。

[4] 朱亚非:《从<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看唐代山东的对外交往》,载《文献》1996年第4期,第124–125页。

[5](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胡宗宪刻本,《中国兵书集成》第15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0年版,第590页。

[6] 至元二年至五年(1336–1339),赵天纲曾任佥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事,有关山东的建言应在此段时间所奏请。王颋、高荣盛两先生均认为该奏文是在至正三年(1343),似误。(元)虞集:《湖南宪副赵公神道碑》,《道园类稿》卷43,《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6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影印明初覆刊本,第302页。

[7] 《元史》卷139《列传第二十六·纽的该》,第3363页。

[8] 《元史》卷46《本纪第四十六·顺帝九》,第964页。

[9](明)宋濂:《元故秘书少监揭君墓碑》,《宋学士文集》卷63,上海涵芬楼借侯官李氏藏明正德刊本景印,《四部丛刊初编》第1514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5页。

[10](元)戴良:《袁廷玉传》,《九灵山房集》卷27《越游槀》,上海涵芬楼借印罟里瞿氏铁琴铜剑楼藏明正统间戴统刊本重印,《四部丛刊初编》第1490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第20页。《四库全书》中“月鲁不花”改译为“伊埒布哈”,其余内容基本相同。(元)戴良:《袁廷玉传》,《九灵山房集》卷27《越游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19册《集部》第158册,第5743–575页。

[11](清)戴殿江、戴殿泗:《戴九灵先生年谱》,清乾隆辛卯(1771)瑞安林氏铅印《惜砚楼丛刊》本,《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37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版,第339–356页;(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285《列传第一百七十三·文苑一·戴良》,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312页;晏选军:《戴良山东昌乐、益都行迹考辨》,《文献》2008年第3期,第178页。

[12] 《九灵山房集》最初可能为手抄本,后曾于洪武年间刊行。之前论着皆未注意到此洪武刊本。正统十年(1445)重刻,之后有康熙年间曾安世校本、乾隆三十六年(1771)戴殿江刊本、同治《金华丛书》本等多种版本,《四库全书》、《丛书集成》、《四部丛刊》等皆有收录,不同版本之间篇数与内容稍有差异。(清)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卷108,光绪八年(1882)十万卷楼藏版,《续修四库全书》第929册,第531–532页;王忠阁:《<九灵山房集>版本源流考》,《文献》2001年第1期,第171–176页。

[13](元)揭汯:《九灵山房集·序》,至正二十五年十月,《四部丛刊初编》第1485册,无页码。

[14] 《明史》卷299《列传第一百八十七·方技·袁珙》,第7642–7643页。

[15] 《明史》卷139《列传第二十七·程徐》,第3982页。

[16](明)乌斯道:《送逊都月公赴山南廉访使序》,《春草斋集》卷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32册《集部》第171册,第217页;(明)乌斯道:《送逊都月公赴山南廉访使序》,《春草斋集》卷8,(清)张寿镛辑:《四明丛书》第3集第42册,第1页。

[17] 萧启庆:《元代蒙古色目进士背景的分析》,《汉学研究》第18卷第1期,2000年,第108页。

[18] 《元史》卷145《列传第三十二·月鲁不花》,第3448–3451页。

[19] 范中义、仝晰纲:《明代倭寇史略》,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8、28、33、114、140、158、315、351页;(日)田中健夫:《倭寇——海上历史》,杨翰球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13–115页。

[20]《明史》卷130《列传十八·张赫》,第3832页。

[21]《明太祖实录》卷38,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1962年版(以下《明实录》均采用该版本),第14页。

[22]《明太祖实录》卷41,第824页。

[23](明)苏伯衡:《王铭传》,《苏平仲文集》卷3,上海涵芬楼借江宁邓氏羣碧楼藏明正统壬戌(1442)刊本景印,《四部丛刊初编》第1532册,第25页。关于翁德,也有史书作“王德”,见(明)吴朴:《龙飞纪略》卷4,北京图书馆藏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吴天禄等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9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538–539页,当误。

[24](明)薛俊:《日本国考略》,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金骥刻本,姜亚沙、陈湛绮主编:《日本史料汇编》第1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年版,第84页。

[25]《明太祖实录》卷53,第1056页;《明史》卷2《本纪第二·太祖二》,第24页。

[26]《明太祖实录》卷66,第1248页。

[27]《明史》卷322《列传第二百十·外国三·日本》,第8342页;《明史》卷2《本纪第二·太祖二》,第28页。

[28]《明太祖实录》卷83,第1487页。

[29]《明太祖实录》卷39,第787页。

[30] 范中义、仝晰纲:《明代倭寇史略》,第18页。

[31] 康熙《登州府志》卷10,第3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清光绪七年(1881)刻本,《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48–49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38页;《明史》卷154《列传第四十二·柳升》,第4236页;(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第584页。

[32] 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嘉靖二十七年(1578)序刊本,《天一阁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7册,上海:上海书店影印版1990年版,第771页;(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第584页。

[33]《明史》卷6《本纪第六·成祖二》,第86页。

[34]《明太宗实录》卷89,第1184页;《明史》卷154,第4236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将“白石岛”做“白山岛”,“唐鉴”做“唐锭”,据《明太宗实录》改。《明史》言陈瑄等人“焚其舟殆尽”,有夸大嫌疑,因仍有一部份倭寇逃跑。

[35]《朝鲜王朝实录·太宗实录》卷17,日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昭和二十九年(1954)影印本, 第14页。

[36]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

[37] 范中义、仝晰纲:《明代倭寇史略》,第114、140、158页。

[38] 这八次倭寇事件发生在1544、1552、1555–1557年间。具体参考乾隆《威海卫志》卷1,第58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乾隆《沂州府志》卷4,第64页;《明世宗实录》卷422,第7318、7322页;《明世宗实录》卷447,第7615页;(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第584页;《明史》卷18,第245页。

[39]《明世宗实录》卷413,第7189页。

[40](清)谷应泰:《明倭寇始末》,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7页。

[41]《朝鲜王朝实录·定宗大王实录》卷1,第12页;Barbara Seyock, “Pirates and traders on Tsushima Island during the late 14th to early 16th century: as seen from historical and archaeological perspectives”, in Angela Schottenhammer, ed., Trade and Transfer across the East Asian “Mediterranean”, p. 94.

[42](明)郑若曾:《日本图纂》,明钞本,姜亚沙等编《日本史料汇编》第1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年版,第146页。

[43](日)寺田四郎:《海贼杂俎》(一),《地政学》第1卷第十号,1942年10月,第50页。

[44](日)竹越与三郎:《倭寇记》(增补版),东京:白扬社1939年版,第63–65页。

[45](明)郑若曾:《日本图纂》,第144–145页。

[46](明)慎懋赏辑:《四夷广记》,郑振铎辑:《玄览堂丛书续集》第92册,南京:国立中央图书館1947年影印,第132页;(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3《经略·兵船》,第1231页。

[47](朝鲜)申叔舟:《海东诸国记》,朝鲜古书刊行会:《海行揔载》一,京城 : 朝鲜古书刊行会1914年版,第89页。郑若曾言“不使铁钉,惟联铁片”,(明)郑若曾:《日本图纂》,第158–159页。1443申叔舟曾亲访日本且经历过修船之事,其记录比郑若曾记载应更为可靠,故采其说。

[48]《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卷275,第5–6页。

[49] 日本使船有三等:25尺以下为小船,船夫20人;26–27尺为中等,船夫30人;28–30尺为大船,船夫40人。(朝鲜)申叔舟:《海东诸国记》,第84页。

[50](明)郑若曾:《日本图纂》,第158–160页。

[51](明)慎懋赏辑:《四夷广记》,第122页。

[52](明)郑若曾:《日本图纂》,第160页。

[53] 郑梁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5年版,第288–289页。

[54](明)郑舜功:《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7《水火》,民国二十八年(1939)据旧钞本影印,第16页。

[55](明)郑若曾:《日本图纂》,第160–161页。

[56] 有关倭寇与自然灾害、气候变冷等因素的关系,可参考拙文“The Shandong Peninsula in Northeast Asian Maritime History during the Yuan-Ming Transition”, in Crossroads – Studies on the History of Exchange Relations in the East Asian World, Vol. 11, 2015.

[57](明)郑若曾:《日本图纂》,第161–163页。

[58](日)佚名:《百炼抄》卷13,《国史大系》第14卷,东京:经济杂志社1901年版,第216页;(日)佚名:《吾妻镜·脱漏之卷》,《续国史大系》第4卷,东京:经济杂志社1903年版,第882页。

[59](朝鲜)宋希璟:《老松堂日本行录——朝鲜使节所见之中世日本》,(日)村井章介校注,东京:岩波文库1987年版,第209–210页

[60](元)戴良:《袁廷玉传》,《九灵山房集》卷27《越游槀》,第20页。

[61]《明史》卷322,第8342页。

[62](明)归有光:《备倭事略》,周本淳点校,《震川先生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72–75页;郑若曾:《日本图纂》,第168页。

[63](日)川越泰博:《倭寇、被虏人与明代的海防军》,李三谋译,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8年第3期,第107–117页;范中义、仝晰纲:《明代倭寇史略·前言》,第44–46页。

[64](明)采九德:《倭变事略》,嘉靖三十七年刻本(1557),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第34页。

[65](明)郑若曾:《日本图纂》,第165页。

[66] 郑梁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第292–302页。

[67]《明史》卷89,第2175页。

[68]《明史》卷76,第1873–1874页;《明史》卷90,第2193页。

[69] Romeyn Taylor, “Yuan origins of the wei-so system”, in Charles O. Hucker, ed., Chinese Government in Ming Times: Seven Studies(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9), pp. 23–40; 陈文石:《明代卫所的军》,《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四十八本二分,1977年,第177–203页。

[70]《明太祖实录》卷14,第193页。

[71] 彭勇:《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25页。

[72]《明太祖实录》卷92,第1607页;《明史》卷76,第1873–1874页;《明史》卷90,第2193页; Hucker, Charles O., “Ming government”, in Twitchett, Denis, Mote, Frederick W., eds.,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Vol. 8.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99–102.

[73]《明史》卷76,第1872页。

[74]《明史》卷76,第1873页。

[75]《明史》卷76,第1873–1874页。

[76]《明史》卷76,第1873–1874页。

[77]《明太祖实录》卷59,第1164页。

[78]《明史》卷41,第937页。

[79]《明太祖实录》卷101,第1712页。

[80] 嘉靖《山东通志》卷2,嘉靖十二年(1533)刻本,《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1册,上海:上海书店1990年版,第115页。

[81]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05页。

[82]《明史》卷90,第2194页。

[83]《明史》卷125,第3730页。

[84] 外卫京操军制度始于永乐二十二年。彭勇:《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第68页。

[85]《明太祖实录》卷31,第541页。

[86]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12页;嘉靖《武定州志·兵防志第八》,嘉靖二十七年(1548)刻本,《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44册,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版,第29页。乐安卫的设置与名称复杂多变,限于篇幅,本文不能展开详细论证,具体可参考拙文《官印所见明初山东沿海卫所建置时间考——以乐安、雄崖、灵山、鳌山诸卫所为例》(未刊稿)。

[87]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12页。

[88] 嘉靖《武定州志·兵防志第八》,第30页。

[89] 王毓铨:《明代的军屯》,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46页。

[90](明)胡士文:《新设威海卫捕倭屯田军记》,乾隆《威海卫志》卷9,《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2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第200–202页。

[91] Foon Ming Liew, “Tuntian Farming of the Ming Dynasty(1368–1644)”, Ph.D thesis, Hamburg  of University, 1984, pp. 5–13.

[92]《明太祖实录》卷101,第1711页。

[93]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19页。

[94]《明太祖实录》卷34,第619–620页。

[95]《明太祖实录》卷41,第823页。

[96]《宁远卫选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5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6页。

[97]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19–720页。

[98] 嘉靖《青州府志》卷11,第5页。

[99] 这10个墩为:公母堂、黄种、上泗河、旧寨、宁坟、荆埠、课墩、官台、甜水河、八面河。

[100] 万历《乐安县志》卷10,万历三十一年(1603)刻本,马小林等主编:《明代孤本方志选》第5册,北京: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0年版,第64页。

[101]《明太祖实录》卷39,第799页。

[102]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5–727页。

[103]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5页。

[104] (明)李贤等撰:《大明一统志》卷25,天顺五年(1461)御制序刊本,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藏;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影印版,第6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5页。有记载称宁海千户所元朝已有,“元置宁海千户所,国朝因之”,见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4页。但是这种说法为孤证,留此存疑。

[105]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5–727页。

[106] 这6个墩为:虎口、兹口、庄头、王徐、识会、高沙。万历《莱州府志》卷1所绘图中有七个墩,除以上六个外,还有花儿墩。

[107] 这5个墩为:盐场、零当旺、河口、界首、黄山。

[108] 这3个墩为:单山、三山、本寨。

[109] 这3个墩为:海庙、扒埠、马埠。

[110] 万历《莱州府志》卷1,无页码。

[111] 乾隆《胶州志》卷3,乾隆十七年(1752)刻本,第65页。

[112] 万历《大明会典》卷132,万历十五年(1587)内务府刻本,第1页。

[113] 万历《大明会典》卷132,第1页。

[114](明)戚继光:《纪效新书·十四卷本》卷13,范中义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326–327页。

[115]《明太祖实录》卷129,第2055页。

[116] 万历《大明会典》卷192,第1页。

[117] 袁晓春:《山东蓬莱出土明初碗口炮》,载《文物》1991年第01期,第91–92页。

[118] 袁晓春:《山东蓬莱出土明初碗口炮》,载《文物》1991年第01期,第91–92页。

[119]《明太祖实录》卷59,第1165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15页,《大明一统志》卷24,第30页,皆言其建于洪武四年,盖因批准与实际执行有一段间隔时间。

[120]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15–716页。

[121]《明太祖实录》卷70,第1311页。

[122]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0–721页。

[123]《明太祖实录》卷73,第1340页。

[124] 康熙《胶州志》卷3,康熙十二年(1673)刻本,第6页。

[125]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7页。

[126] 即洋河、沙埠、江家庄、塔埠、石河、孤埠、杜家港、沙岭、大埠。

[127] 即鹿村、柘沟河、八里庄、石河、辛疃、陈村、乐村。

[128] 康熙《胶州志》卷3,第10–11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7页,记载有16个墩堡,但未将之加以详细区分。

[129]《明太祖实录》卷106,第1768页。

[130] 即抹直口、教场、王徐、林家庄、田横、西庄。

[131]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3–725页;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3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5页。

[132] 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86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7,第74页。

[133] 这4个墩为:芝阳、营后、灶后、福山。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4页。

[134]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4页。

[135]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4页。

[136]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70页。

[137] 这6个墩为:八角、城阴、郭家庄、白石、嵫山、鸡鸣。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4页。

[138]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4页。

[139]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69–570页。

[140] 这5个墩为:缴家庄、弯子口、林嘴、西峰、城儿岭。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4–725页。

[141]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4页。

[142]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70页。

[143] 这3个墩为:虚里、解宋、木基。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4页。

[144]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4页。

[145] 这5个墩为:栾家口、任家、小河口、王灰庄、西高。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5页。

[146]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69页。

[147] 刘建昆:《明代黄县边防设置考略》,胶东在线网:http://cul.jiaodong.net/system/2013/07/11/011964362.shtml,2013年8月20日。

[148] 唐志拔:《蓬莱水城出土火炮的沿革初探》,席龙飞主编:《蓬莱古船与登州古港》,大连:大连海运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102页。

[149] 郭得河、彭泉生主编:《走进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第36页;王兆春:《中国火器史》,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2–75页;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网站http://www.jb.mil.cn/cp/wwjs/qtww/jpgdww/200912/t20091226_13932.html,2014年9月21日访问。

[150] 唐志拔:《蓬莱水城出土火炮的沿革初探》,席龙飞主编:《蓬莱古船与登州古港》,第104页。

[151]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烟台市博物馆、蓬莱市文物局编:《蓬莱古船》,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图版一五。

[152] 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4页;天顺《大明一统志》卷25,第6页。《明太祖实录》卷104,第1747页,有载洪武九年二月,“调扬州卫军士千人补登州卫,高邮卫军士千人补宁海卫”,据此推测洪武九年可能为宁海卫的准备建置期。

[153]《明太祖实录》卷118,第1926页。

[154]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5页。

[155] 墩6:侯至山、小峰山、戏山、貉子窝、草埠、马山;堡12:峰山、宋家、曲水、管山、板桥、石子现、栲栳、汤西、修福现、杏林、辛安、芜蒌。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5页;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5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5–726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5页。嘉靖《山东通志》将墩堡合记为18,且有些地名记载有误,如将“汤西”误为“汤四”。

[156]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5­–906页。

[157] 这5个墩为:小峰、凤凰山、庙山、骆驼、金山;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5页。

[158]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68–569页。

[159]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6页。

[160]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70页。

[161](明)方孝孺:《大明左柱国信国公赠东瓯王谥襄武神道碑铭》,(明)程敏政编:《明文衡》卷74,上海涵芬楼借印无锡孙氏小绿天藏明嘉靖间卢焕刊本,《四部丛刊》第2053册,第13–14页;尹章义:《汤和与明初东南海防》,吴智和主编《明史研究论丛》第2辑,台北:大立出版社1985年版,第167–171页。

[162](明)瞿汝说辑:《皇明臣略纂闻》卷2,《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10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163]《明太祖实录》卷187,第2799页;《明史》卷126,第3754页。

[164]《明太祖实录》卷181,第2735页。又有言洪武二十年周德兴经略沿海地方,“设立十一卫,十三所,四十四巡司”,见(明)卜大同:《备倭记》,道光十一年(1831)六安晁氏木活字学海类编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31册,第81页。

[165]《明太祖实录》卷199,第2986页。

[166]《明太祖实录》卷201,第3007页。

[167]《明太祖实录》卷222,第3244页。《明史》卷91,第2244页,误将周房写作周彦。

[168]《明史》卷91,第2244页。

[169] 万历《即墨志》、《明史》、乾隆和同治《即墨县志》、《雄崖所建置沿革志》等中有关雄崖守御千户所建置年代的记载有误,具体论证可参见拙文《官印所见明初山东沿海卫所建置时间考——以乐安、雄崖、灵山、鳌山诸卫所为例》(未刊稿)。

[170] 这11个墩堡为:椴村、王骞、王家山、公平山、望山、青山、米粟山、北渐山、陷牛山、朱皋、白马岛。

[171]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9页。

[172] 万历《莱州府志》卷一《府总图》,第1页。

[173] 邸富生:《试论明朝初年的海防》,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5年第1期,第16–17页。

[174]《明太祖实录》卷256,第3699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记载为洪武三十二年,当误。(清)夏燮:《明通鉴·目录》卷2,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版,第98页,言“二月倭寇山东,百户何福死之”,根据来回奏折传递所需时间判断,何福之死应在二月之前。

[175]《明太祖实录》卷257,第3716页。

[176]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1–722页。因相关史料的阙如,我们只能依据明中后期的史料来研究明初山东沿海卫所的具体设置问题。值得指出的是,明初与明中后期的卫所人员及墩堡等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177] 牛蹄墩、新添墩、焦家墩、蔡家墩、夹仓墩、相家墩、孙家墩、杨家墩,以上8墩系安东卫借立民地,夹仓镇巡检代雇民丁看守,每年卫中关送工食;湘子泊墩、董家墩、钓鱼墩、北青泥墩、万疋墩、北石臼墩、小皁墩、涛洛墩、泊峰墩、昧蹄墩、黑漆墩,以上11墩安东卫借立民地,自拨屯丁看守。康熙《日照县志》卷2,康熙五十四年(1715)刻本,第7–8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1–722页,记载其墩堡有15个:兰头山、鸦高山、大河口、泊风、昧蹄沟、张洛、黑漆子、涛洛、小皂儿、三桥、涛洛、烽火山、昧蹄沟、虎山、闸山,其中有两对是重复的,错误较多,故采县志为准。

[178] 这15个墩堡为:石旧寨西、孤耆山、温桑沟、南石旧、北石旧、清泥、董家、钓鱼、湘子泊、金绵、石河、古城、滕家、董家、湘水。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85页。

[179] 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85页。

[180]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1–722页。董家出现了两次,原文如此。

[181] 这30个墩堡为:帽子峰、将军台、沙嘴、黄埠、敲尧山、唐岛、安岭、李家岛、酉子埠、烽火山、野人埠、黄山、长城岭、臧家疃、捉马山、张家庄、呼兰嘴、沙嘴、孙家港、刘家沟、白塔夼、交义涧、青石山、崇石山、东石山、焦家村、石喇义、鹿角河、花山、大虎口。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5–736页;万历《莱州府志》卷5,万历三十二年(1604),青岛:赵永厚堂1939年重刊,第11页。

[182] 乾隆《莱州府志》卷2,乾隆五年刻本(1740),《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辑》第44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9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92页。

[183]《明史》卷41,第950页。

[184] 这16个墩堡为::夏河、沙岭、黄埠、徐家埠、紫良山、海王庄、车垒、大盘、显沟、赵家营、走马岭、封家岭、沙岭、小滩、王家庄、丁家庄。沙岭出现了两次,原书记载如此。

[185] 万历《莱州府志》卷1,无页码。

[186] 这26个墩堡为:分水岭、石岭、小老山、横担、擘石口、龙口、石老人、栲栳岛、萧旺、捉马嘴、狼家嘴、高山、羊山、走马岭、峰山、猬皮岭、黄埠、石炉山、桑园、石张口、大村、明旺、营前、马山、孙疃、那城。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7–738页。

[187] 这18个墩堡为:麦岛、错皮岭、双山、塔山、瓮窝头、转头山、狗塔埠、桃村、中村、东城、张家庄、程家庄、程羊、女姑、楼山、孤山、红石、斩山。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92–793页。

[188]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9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2–733页。

[189] 这12个墩堡为:杨家嘴、小山、麦岛、刘家岭、辛安、草岛嘴、抢虎山、黄山、望石山、青山、管村、界河。

[190]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9页。

[191] 这4个墩堡为:大山、虎窝山、双山、黄阳。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2–733页;卷12,第788页;天顺《大明一统志》卷25,第6页;乾隆《海阳县志》卷4,第49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6页。

[192]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7–728页;乾隆《威海卫志》卷6,第132–133页。

[193] 这12个墩堡为:陈家庄、焦子埠、庙后峰、古陌顶、遶遶、麻子、斜山、磨儿、曹家庄、豹虎、峰山、天都。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6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7–728页。

[194]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7页。

[195] 这9个墩堡为:松里、曹家岛、百尺崖、芝麻岭、窦家崖、转山、老姑、望天岭、蒲台顶。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7–728页;天顺《大明一统志》卷25,第6页;乾隆《威海卫志》卷1,第37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5页;光绪《文登县志》卷1,《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68册,第122页。

[196] 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88页。

[197](明)胡士文:《新设威海卫捕倭屯田军记》,乾隆《威海卫志》卷9,第200–202页。

[198] 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88页;乾隆《威海卫志》卷2,第64页。

[199]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7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8–729页;天顺《大明一统志》卷25,第6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5–126页。

[200] 这19个墩堡为:狼家顶、北峰头、里岛、固嘴、俞镇、马山、神前、祭天岭、报信口、堆前、歇马神、洛口、石础、北留村、张家、仲山、高础、太平顶、夺姑山。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8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8–729页。

[201] 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88页。

[202]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7­–908页。

[203] 这15个墩堡为:长家嘴、古老石、黄连嘴、小劳山、杨家岭、马山、葛楼山、青鱼岛、曲家埠、胜佛口、大水泊、老翅、纪子埠、蒸饼山、青山。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8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8–729页。

[204]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0页;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8页;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9页;光绪《文登县志》卷1,第121页。

[205] 这26个墩堡为:大湾口、浪浪、峰山窝、姚山头、青岛嘴、明光山、路家马头、长会口、赤山嘴、石脚山、狗脚山、苽蒌寨、起雨顶、胡卢山、店山、标杆顶、坟台顶、望浆山、憨山、孤西山、蒸饼山、唐辰顶、柘岛、铎木山、郭家口、石冈。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0–731页;天顺《大明一统志》卷25,第6页;。

[206] 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88页。

[207] 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5页;嘉靖《重修一统志》卷137,第20页。

[208] 这7个墩堡为:清泉、现顶、黄务、西牢、木作、埠东、熨斗。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5–766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7页;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09–910页;天顺《大明一统志》卷25,第6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6页。

[209]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68页。

[210]《张氏谱书》卷1,宣统辛亥(1911年)孝恩堂石印本,第1–6页;乾隆《福山县志》卷7,第494页。

[211] 这17个墩堡为:孟家山、青埠寨、柴家寨、万口、芝麻滩、帽子山、崮山寨、高楼山、拖地冈、王家铺、大顶山、上现口、龙虎山、慢埠山、龙山、固山、杨家岛。嘉靖《宁海州志·建置第三》,第769–770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1页;天顺《大明一统志》卷25,第6页;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0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5页。

[212]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68页。

[213]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2页;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0–911页。《明史》卷41,第952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6页,俱言其建于成化间。

[214] 这17个墩堡为:乳山、帽子山、驴山、窄山、猪港、扒山、桃村、孤山、黄利河、孔家庄、撇雪山、老埠港、汤山、白沙山、峰子山、城子港、小龙山。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2页。

[215]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68页。

[216]《明太祖实录》卷99,第2226–2227页。

[217]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11页;(明)王世贞:《倭志》,《弇州山人四部稿》卷80,明万历五年(1577)世经堂刻本,台北:伟文图书出版社1976年影印版,第3817页;(明)陈懿典:《天津新造海船记》,《陈学士先生初集》卷8,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曹宪来刻本,《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9册,第119页;雍正《山东通志》卷20,《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40册,第368页;(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第3册,第840页。

[218] 道光《重修蓬莱县志》卷4,道光十九年(1839)刻本,《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50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4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6页;(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第585–586页

[219]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73,第19页;光绪《文登县志》卷1,第119页。

[220](明)蓝田:《城即墨营记》,乾隆《莱州府志》卷13,第288–289页;万历《即墨志》,第32–33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93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2,第126页。

[221]《明英宗实录》卷101,第2037–2038页。

[222](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第587页。

[223] 万历《大明会典》卷128《兵部·镇戌三》,第1页。

[224]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25,第252页;万历《莱州府志》卷3,第4–5页;康熙《登州府志》卷5,第2页;(明)毛纪:《分守海防道题名记》,乾隆《莱州府志》卷13,第291页。

[225](明)毛纪:《分守海防道题名记》,乾隆《莱州府志》卷13,第291页;(明)吴昶:《新建巡察海道记》,泰昌《登州府志》卷14,第1310–1311页;嘉庆《续掖县志》卷1,《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45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91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25,第252页。

[226]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08–710页;(明)毛纪:《分守海防道题名记》,乾隆《莱州府志》卷13,第291页。

[227](明)马文升:《陈治道疏》,《御选明臣奏议》卷6,《中华文史丛书》之二,台湾:华文书局1968年版,第330–331页。

[228] 万历《郧阳府志》卷15,第8页。

[229] 吕进贵:《明代的巡检制度:地方治安基层组织及运作》,台湾:明史研究小组印行2002年版,第2–7页。

[230]《明太祖实录》卷45,第877页。

[231]《明太祖实录》卷130,第2059–2060页。

[232]《明太祖实录》卷133,第2107页。

[233]《明太祖实录》卷134,第2123页。

[234]《明太祖实录》卷137,第2164页。

[235]《明太祖实录》卷154,第2401页。

[236]《明太祖实录》卷166,第2550页。

[237]《诸司职掌》(下),第166页;万历《大明会典》卷139,第39页。

[238] 光绪《文登县志》卷5,第375–376页。

[239]《辛汪巡检司创寨记》碑,现藏于威海市博物馆;光绪《文登县志》卷5,第398–401页。

[240](明)姜清:《姜氏秘史》卷2,《丛书集成续编》第277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580页。

[241](明)毛纪:《重修昌邑县巡检司记》,《鳌峰类稿》卷10,嘉靖刻本,《四库存目集部》第45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79页。

[242]《明孝宗实录》卷52,第1025页。

[243] 万历《莱州府志》卷5,第13页;乾隆《掖县志》卷2,第285页。

[244] 这5个墩为:海郑、白堂、土山、后灶、东关。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5页。

[245] 万历《莱州府志》卷5,第12页;乾隆《掖县志》卷2,第285页。

[246] 这6个墩为:小皂儿、武家庄、上官、柴胡、太原、诸高。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4–735页;

[247] (明)陶承庆校正,(明)叶时用增补:《大明一统文武诸司衙门官制》卷2,万历癸丑(1613)宝善堂刊本,《续修四库全书》第74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466页。

[248]《大明一统文武诸司衙门官制》卷2,第466页

[249]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75,第2页。

[250] 这6个墩为:黑沙、河口、韩城、本司、烟火、立鱼河。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5页;万历《莱州府志》卷5,第13页。

[251] 乾隆《莱州府志》卷5,第94页。

[252] 万历《莱州府志》卷5,第13页。

[253] 嘉靖《山东通志》卷6,第435页;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77页。

[254]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5页。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20页记载的二墩为“高山、大山”。

[255]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1页。

[256]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77页。

[257] 这3个墩为:华石圈、城后、黄石庙。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4页。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20页记载的三个墩堡为“黄石庙、城后、石围”。

[258]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20页。

[259]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27,第281页。

[260]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80页;康熙《黄县志》卷2,康熙十二年(1673)刻本,第4页。

[261] 这5个墩为:于里、吕口、瑶家、白沙、杨家庄。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5页。

[262]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1页。

[263]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87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5页。

[264]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2页。

[265] 这4个墩为:蔡家、焦家、三义口、相家。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2页;光绪《日照县志》卷5,第385页;(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35,第1658页。

[266] 这4个墩为:西大岭、南黄石兰、南黄、东沙岭。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2页。

[267] 嘉靖《山东通志》卷12,第785–786页;乾隆《诸城县志》卷19,第131页。

[268] 这3个墩为:陈家贡、胡家、琅邪台。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3页;乾隆《诸城县志》卷19,第131页。

[269]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3页;万历《乐安县志》卷8,第31页。

[270] 万历《乐安县志》卷8,第31页。

[271] 嘉靖《山东通志》卷15,第905页。

[272] 这3个墩为:西庄、古积、北青。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6页;康熙《胶州志》卷3,第11页;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75,第1页。

[273] 这3个墩为:户埠、彭家港、鸟儿河。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6页;康熙《胶州志》卷3,第11页;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75,第1页。

[274] 这3个墩为:栲栳岛、丈二山、金钱山。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8页;万历《即墨志·建置·堡镇》,第34页。

[275] 这3个墩为:高山、田村、灵山。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31,第315页。

[276]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3页。

[277]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2页。

[278]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32,第325页。

[279] 这3个墩为:里口、长角岭、高家庄。

[280]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93页;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3页;嘉靖《宁海州志·民赋第二》,第722–723页。

[281] 光绪《文登县志》卷5,第376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等处言辛汪寨巡检司设于洪武九年,当误。

[282]《辛汪巡检司创寨记》碑,洪武八年立,现藏于威海市博物馆。

[283]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96页。

[284]《明宣宗实录》卷108,第2426页。

[285]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8页。

[286]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2页。

[287]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33,第334页;光绪《文登县志》卷5,第375–376页。

[288]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96页。

[289]《明宣宗实录》卷108,第2426页。

[290]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0页。

[291]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2页。

[292] 光绪《文登县志》卷5,第375页;《辛汪巡检司创寨记》碑记。

[293] 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96页。

[294] 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31页。

[295]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3页。

[296]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38,第290页。

[297] 这3个墩为:岗嵛、塔山、期掌。嘉靖《山东通志》卷11,第727页;泰昌《登州府志》卷5,第582页。

[298] 泰昌《登州府志》卷10,第911页。

[299]《元史》卷188《列传第七十五·董抟霄》,第4304页。

[300]《明太祖实录》卷222,第3244页。

[301] 邸富生:《试论明朝初年的海防》,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5年第1期,第16–17页。

[302] 至元二年至五年(1336–1339),赵天纲曾任佥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事,有关山东的建言应在此段时间所奏请。王颋、高荣盛两先生均认为该奏文是在至正三年(1343),当误。(元)虞集:《湖南宪副赵公神道碑》,《道园类稿》卷43,第302页。

[303]《元史》卷46《本纪第四十六·顺帝九》,第964页。

[304](元)戴良:《袁廷玉传》,《九灵山房集》卷27《越游槀》,第20页。

[305]《明太祖实录》卷38,第781页;(清)夏燮:《明通鉴·目录》卷1,第12页。

[306]《明史》卷322,第8342页。

[307]《明太祖实录》卷41,第825页

[308](明)薛俊:《日本国考略·补遗》,第84页。

[309]《明太祖实录》卷53,第1056页;《明史》卷2,第24页。

[310]《明太祖实录》卷66,第1248页。

[311]《明史》卷322,第8342页;《明史》卷2,第28页。

[312]《太祖实录》卷83,第1487页。

[313](清)谷应泰:《明倭寇始末》,第2页。

[314](清)夏燮:《明通鉴·目录》卷1,第32页。

[315]《明太祖实录》卷198,第5页。

[316]《明史》卷2,第29页。

[317](清)谷应泰:《明倭寇始末》,第2页;道光《重修胶州志》卷34,《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83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1351页。

[318]《明太祖实录》卷159,第2460页;《明史》卷3,第41页。

[319]《明史》卷308,第7907页;(清)夏燮:《明通鉴·目录》卷2,第70页。

[320](明)方孝孺:《大明左柱国信国公赠东瓯王谥襄武神道碑铭》,(明)程敏政编:《明文衡》卷74,第13–14页;《明史》卷126,第3754–3755页。

[321](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第3册,第840页。

[322]《明太祖实录》卷198,第2975页。

[323]《明太祖实录》卷256,第3699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第138页,记载为洪武三十二年,当误。(清)夏燮:《明通鉴·目录》卷2,第98页,言“二月倭寇山东,百户何福死之”,根据来回奏折传递所需时间判断,何福之死应在二月之前。陶氏原籍凤阳府凤阳县,明初陶洪从太祖起义兵,以战功袭登州卫右所正千户。洪武二十年升宁海卫,世袭指挥佥事。洪卒,子铎袭。铎卒,子厂因患骨?疮疾,铎弟钺借袭,是为威海陶氏始袭之祖。陶钺,永乐元年袭淮安卫指挥佥事,调威海卫指挥佥事,八年海湖江与贼战阵亡,绝嗣。钺卒,陶厂病痊,仍袭父职任。光绪《文登县志》卷8上,第678页。

[324] 乾隆《威海卫志》卷1,第57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

[325](清)谷应泰:《明倭寇始末》,第3页。

[326]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明史》卷154,第4236页;(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第584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将“白石岛”做“白山岛”,“唐鉴”做“唐锭”,据《明太宗实录》改。《明史》言陈瑄等人“焚其舟殆尽”,有夸大嫌疑,因仍有一部份倭寇逃跑。

[327]《明史》卷6,第86页。

[328](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第584页。

[329] 嘉靖《宁海州志》,第771页。

[330]《明史》卷322,第8345页。

[331]《明太宗实录》卷89,第1184页;《明史》卷154,第4236页。

[332]《明史》卷322,第8345页。

[333](清)谷应泰:《明倭寇始末》,第3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

[334]《明太宗实录》卷177,第1932页;《明史》卷7,第96页。

[335]《明太宗实录》卷200,第2082–2083页。

[336]《明太宗实录》卷213,第2141页。

[337]《明太宗实录》卷213,第2143页。

[338]《明史》卷322,第8346页;(清)谷应泰:《明倭寇始末》,第4页。

[339]《明太宗实录》卷213,第2144页。

[340](清)谷应泰:《明倭寇始末》,第5页。

[341]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

[342]《明史》卷10,第137页;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36,第345页。

[343]《明英宗实录》卷211,第4537页。

[344]《明英宗实录》卷332,第6815页。

[345]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

[346] 乾隆《威海卫志》卷1,第58页。

[347]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

[348] 乾隆《沂州府志》卷4,乾隆二十五年刻本,《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61册,第64页。

[349]《明史》卷18,第242页;(明)佚名:《嘉靖东南平倭通录》,姜亚沙等编:《御倭史料汇编》第1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年版,第163–164页。

[350]《明世宗实录》卷422,第7318页;乾隆《沂州府志》卷4,第64页。

[351]《明世宗实录》卷422,第7322页。

[352]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

[353](明)郑若曾:《筹海图编》卷7《山东事宜》,第584页。

[354]《明世宗实录》卷447,第7615页;《明史》卷18,第245页。

[355]《明史》卷18,第245页。

[356] 乾隆《沂州府志》卷4,第64页。

[357]《明世宗实录》卷468,第7882页。

[358]《明世宗实录》卷471,第7919页;《明史》卷15

[359] 光绪《增修登州府志》卷13,第138页。

 

Wokou and Coastal Defense: A Case Study of Guards, Battalions and Military Inspectorates in Shandong in Ming China

MA Guang

Abstract: As early as the Zhiyuan reign (1335–1340) during the Yuan dynasty, the coastal regions of the Shandong Peninsula had been raided by wokou. Wokou’s raiding activies became more frequent and serious during the Hongwu and Yong reigns (1368–1424) in early Ming times. Wokou not only burned houses and plundered grain and treasures, but also harmed, kidnapped and even killed people, which had a very bad influence on coastal residents, and also diplomatic relations, trade and military in Northeast Asia. In order to fight Wokou, both the central and Shandong local governments had to fortify and strengthen the coastal defense in Shandong. Although the military system in Shandong was similar to that of the whole China, it has several distinguishing features, which provide us with a good case to understand more details of local military system in Ming China.

Keywords: Shandong, Wokou, coastal defense in Yuan and Ming China, gurards and battalions (wei-suo)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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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小文初稿完成于2013年暑假,是我写就的第一篇中国古代史习作。犹记,当时发现一些新史料,得出一些新观点的激动心情。学有所思,思有所得,大概也是一种人生幸事。三年之后,再回头审视此文,激动心情荡然无存,多的是一份理性的批判。文虽拙,但敝帚自珍,故厚着脸皮拿出来刊发,也算是自己学习过程的一个记录吧。

感谢Prof. Angela Schottenhammer的悉心指导和项目经费支持,感谢Prof. Robert J. Antony的邀稿和推荐,感谢主编李庆新先生的慷慨录用,感谢编辑陈贤波先生的耐心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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